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1 制度
1.1 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 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 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 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 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 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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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 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 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 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 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 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2:x物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x物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须提前10~15分钟签到上岗,接班人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2.交班人在交班前,应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3.接班时,要认真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4.交班时交班人应将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移交给接班人。
5.交班时应将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移交给接班人员,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篇3: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1、制度
1.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规定
2.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4:lc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lc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火警处理情况、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况,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内容,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况,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责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篇5:lc物业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lc物业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保安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保安各岗位,及报警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 职责
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 作业规程
4.1 各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在经保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 保安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 严格执行《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 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 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 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 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保安员的着装情况。
4.2.4 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 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 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 保安人员的接班
4.3.1 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 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 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 保安员的交班
4.4.1 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 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 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 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6 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4.5 保安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 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 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 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 保安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 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 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 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 报警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 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
4.7.3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4.7.6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 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4.7.8 当班人员应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
4.8 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5 记录
5.1 《值班情况记录表》
5.2 《保安部(队)夜间查岗记录表》
5.3 《保安部(队)检查情况记录表》
5.4 《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5 《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6 《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7 《交接班情况记录表》
5.8 《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6.2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