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制度
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4、上级的指示、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二)规定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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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2: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8.1 目的:
规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8.2 适用范围
适用各管理处工程部值班人员.
8.3 值班制度
8.3.1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干私事、酗酒聊天等。
8.3.2 值班(夜班)人员应处理好本班报修工作,不能处理的应注明原因。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任或值班总负责人反映。
8.3.3 应按规定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巡查其它设备、设施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汇报。
8.3.4 认真填写好各“机电设备运行日志”和《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及其它相关记录。
8.3.5 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因特殊情况要调班,必须向主任申请。
8.3.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和机电设备房,检查各类工具和钥匙等。
8.4 接班制度
8.4.1 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8.4.2 查看上一班的值班日志和运行日志及巡查记录等。
8.4.3 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机房是否干净整洁。
8.4.4 巡视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各参数是否正常。
8.5 交班制度
8.5.1 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并签名。
8.5.2 交班人员必须整理好本班的各种运行巡查记录和值班资料等。
8.5.3 交班人员必须详细介绍其值班情况、机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
8.5.4 所有问题记录须现场交代清楚,等接班人员确认。
8.6 不能交接班之情况:
8.6.1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规范,操作间不整洁。
8.6.2 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
8.6.3 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事故处理。
8.6.4 交班人隐瞒问题不报,经查证确系其责任的。
8.7 附表:
8.7.1 《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
篇3:m大厦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m大厦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1、制度
1.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规定
2.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4:cm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cm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1 制度
1.1 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 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 当值人员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 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 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 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 规定
2.1 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 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 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 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 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 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