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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规定范例

  停车场管理规定范例

  为了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停车场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

  一、停车场准入规定

  1. 车辆进入停车场,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等。

  3.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当按照停车场的标识和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掉头、逆向行驶。

  4.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当保持车距,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 车辆进入停车场,不得鸣喇叭,防止噪音污染。

  二、停车场收费规定

  1. 停车场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停车费。

  2. 停车场根据停车时间的长短,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3. 停车场设置明显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方便车主查询。

  4. 停车场提供有效发票,作为停车费结算凭证。

  三、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1. 停车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2. 停车场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停车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主注意交通安全。

  4.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停车场内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

  四、停车场车辆停放规定

  1. 停车场实行车位标识化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内。

  2. 车辆停放时,应当将车头朝向道路方向,便于疏散和救援。

  3. 车辆停放时,应当与相邻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车体摩擦。

  4. 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5. 停车场内禁止停放故障车辆、垃圾车等影响停车场环境的车辆。

  五、停车场环境卫生规定

  1. 停车场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垃圾。

  2. 停车场管理人员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保洁,保持停车场的环境卫生。

  3. 停车场内发生水质、气味污染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六、停车场应急管理规定

  1. 停车场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交警部门。

  4. 停车场发生火灾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拨打119报警。

  七、停车场投诉处理规定

  1. 停车场设置投诉电话,接受车主对停车场管理的投诉。

  2. 停车场管理人员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者答复。

  3. 停车场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后,对于属实的投诉,应当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附则

  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由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采编:www.pmceo.com

篇2:c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c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篇3: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规定

  1.1 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1.1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1.1.2 指挥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注意前后左右车辆护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1.1.3 停放好车辆,注意提醒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机动车辆在大厦内任何场所禁止试车、修车、练车、停刹车。

  机动车辆在大厦内禁止鸣叫。

  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1.7 不准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摩托车和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点)。

  1.2 除执行任务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和公司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3 停车场实行月卡、季卡、年卡和临时停放收费方式,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的车主(司机)须到各管理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停放按《贵阳市机动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临时停放必须保证业主(住户)有足够车位前提下实行。

  1.4 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时显位置。

  1.5 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定期检查。

  1.6 停车场和大厦行车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

  1.7 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8 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设施。

篇4:dh物业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dh物业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dh物管公司各项目车场(库)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收费依据

  4.1.1《重庆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管理规定(试行)》

  4.1.2《关于加强市机动车辆停车管理的联合通知》

  4.1.3《重庆市机动车辆保安统一收费标准》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固定车位的收费一般按月收费。

  4.2.1.2对于需使用固定车位的业主,管理服务中心应为其办理月卡,业主凭卡进出和使用固定车位。

  4.2.1.3财务内勤每月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4.2.2临时车位收费

  4.2.2.1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2.2当业主或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2.3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4.2.2.4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午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给管理服务中心出纳。

  4.3注意事项

  4.3.1车场(库)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车场(库)之固定车位,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5.相关文件

  hw-cq02《停车场管理程序》

  6. 记录

  kf-cq08-f5《停车场月卡办理清单》

  kf-cq08-f6《停车场每日现金表》

  kf-cq08-f9《停车场每日现金移交表》

篇5:某住宅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某住宅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住宅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管理处负责。

  二、车辆管理的职责:

  1、在出入口和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住宅区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入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其行驶证,发给司机入场证并登记;出场时即收入场证核对后归还行驶证并登记。

  4、当班巡逻哨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检查车辆装备配件及车厢内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有安全漏洞,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待车主、住户热情有礼。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8、按规定收费,不得不收费、少收费或多收费。

  9、停车场和门岗做好登记,住户搬家或搬运贵重、大件物品离开本区,没有管理处签发的放行条,不予放行。

  三、各类车辆在本住宅区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住宅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车辆。

  2、车辆长期停放,须申请管理处发放准停证,临时停放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缴费。

  3、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住宅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不准在住宅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各类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8、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辆只能在自行车棚内停放)。

  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予以警告或处以违约金。

  四、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出租车接送本区住户时可以进入住宅区,但司机不得下车在住宅区内行游,若出租车司机属来访者必须办理来访手续,换证出入,方可停车。

  2、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水陆两用车、工程车不得驶入住宅区。

  3、车辆进场,凭行驶证换证出入,保管员代其保管行驶证;车辆出场,凭入场证换行驶证,并核对放行,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4、本停车场不仅凭证、换证出入,同时认人放行;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车主驾驶,必须有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5、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驶、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

  6、不得损坏车场设施。

  7、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暴物品、枪支火药和其它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8、按时缴费不得拖欠。

  9、停车场内的车辆如有遗失,赔偿责任按深圳有关法规执行。

  五、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1、摩托车、自行车实行统一保管,车主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必须办理相关停放手续,并交纳相关停车费用。

  3、需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4、自行车实行统一管理后,如属保管责任丢失的,由管理处负责赔偿。

  5、没有车号牌或车号牌与车体号码不相符时,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送派出所。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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