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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xm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小区房屋结构完好、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备设施完好正常、维护广大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小区住宅、商铺装修均须遵守本规定。

  1、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1)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到物管处申报装修,提供装修图纸资料及装修单位资料,填写装修申请表。

  a 装修图纸资料包括:

  装修平面图

  水、电平面布置图

  天花平面布置图

  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b 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装修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2)前台接待员确认业主身份及装修图纸资料、装修申请表符合要求,转工程部审批。

  (3)工程部审查装修图,提出审查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业主审查情况。

  (4)工程部审查合格后,业主或装修单位应与物管公司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或《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及时交纳装修保证金、除渣费、装修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5)业主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在工程部领取装修许可证,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6)缴费标准及用途:

  装修保证金:每户交2000元。用于督促装修单位保证装修质量,协管队文明施工,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除渣费:1.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用于物管公司装修垃圾转运。按该户型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临时出入证:25元/个,其中包括证件押金20元,制作成本费5元。用于识别施工人员身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统一管理,防止不明身份的人混入小区作案。

  2、装修验收程序:

  (1)业主装修完毕,到管理处申请验收,填写装修工程验收申请表,并提供竣工图纸一份,以备验收检查。

  (2)工程人员在接到验收申请表后1小时内进行验收(因特殊原因应与业主预约验收时间),并将结果填入验收申请表内。

  (3)装修完毕,入住三个月后,物管公司进行检查,合格后可退装修单位保证金2000元。检查不合格,业主应限期整改,并且不能入住,装修保证金同时延期退还。

  3、装修规定:

  (1)业主装修必须提交装修申请,并在取得装修开工证后方可进行。未经物管公司书面同意,业主不得从事任何室内的改动、增建和装修。一切未经物管公司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物管公司有权停止施工,有关损失由该业主/装修单位承担。

  (2)业主装修必须按批准的装修项目进行,并按图施工,如有更改或增减,须重新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

  (3)业主装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如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配管配线、管道安装等应按规范操作,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工必须持电工证方可在本小区进行施工,否则一律清理出场。

  (4)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出入证,并凭证出入小区,一人一证。施工人员如有遗失、损坏或违反有关规定被没收证件的出入证押金将不予退还。施工人员不得到楼层以外的其他区域活动,否则予以没收出入证。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妥善使用、管理易燃性装修材料。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烧杂物、烧电炉等,装修单位或个人因违反物管公司规定而造成协管队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6)业主装修不得从公共区域处私自搭接或乱接电线,若施工需临时电源(如三相电源),应在物管处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搭接。严禁私自增大开关容量。

  (7)装修必须在室内进行,并且必须闭门装修。严禁将任何装修材料及其他杂物或垃圾堆放在楼梯间、通道、走廊等公共部位。

  (8)装修单位应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装修材料必须在物管公司指定出入口、通道装卸和搬运,堆放材料必须日产日清。装修残渣垃圾必须用袋装后在物管公司指定地点倾倒。严禁将油漆、水泥、沙石等倒入排水管内。如造成堵塞,责任人要负责疏通或承担费用以及造成的其他损失。

  (9)装修需动明火的(如烧焊等),装修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办理动火证,同时在动火现场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为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动火现场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10)装修单位需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进户门外表面,以备物管公司查验;将装修须知张贴于室内明显位置,供全体施工人员共同遵守。

  (11)不得使用电梯装运超重、超长、尖锐装修材料、垃圾,避免电梯受到破坏。否则,物管公司将有权予以制止,并视电梯损坏情况作进一步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业主(或装修单位)承担。

  (12)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未经许可,严禁将住宅改作经营、办公场所。

  (13)小区装修时间:在合同确定的接房时间开始的三个月内,可24小时装修作业。三个月后,装修时间为8:00-20:00。为减少对其他业主生活的影响,在每周一至周五8:00以前、12:00-14:00、18:00以后的时间内,以及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必须静音作业,严禁一切可以造成严重噪声、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操作,如使用电锯、电锤、油漆、喷漆等等,否则物管公司将予以制止,并停止施工。

  (14)天然气:严禁擅自移动气表位置,不得私接天然气,严禁私自开通天燃气。

  (15)广告牌:商铺广告牌的安装位置及外形规格尺寸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经营小区商铺的业主或承租户制作安装店招、广告牌必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并在制作前报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未经许可,严禁在小区内做广告,拉广告横(条)等。

  特别提醒:由于业主装修拆墙、厨卫改造、开槽、打洞、打框、移表(箱)等以及其他不当装修、使用行为而造成物业墙面开裂、空鼓、漏水、填塞等问题,应由业主自行处理。开发商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装修须知

  (1)房屋结构:住宅、商铺装修必须保证物业结构协管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任何现浇墙、梁、柱、板上开槽打洞、埋管埋线,没有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严禁变动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露台等建筑。

  (2)房屋外观:装修必须保证物业外观保持原貌,不得破坏或改变外墙立面主体和承重结构,严禁安装雨棚、防盗网或其他伸出物。

  (3)地面:不得在地面现浇水磨石或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千克/立方米的砖、板等材料,所有楼面装修荷载不大于50千克/平方米,地面只能凿毛,不得减少原楼板厚度。门面地面严禁开挖下沉。

  (4)墙面:室内墙面(填充墙)开槽打洞不得影响外墙,严禁在外墙上打洞和开门、窗。

  (5)厨房、卫生间:装修时若破坏原有防水层,必须按防水标准重做防水,并做好闭水试验,若因装修不当造成的漏水、渗水,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厨、卫吊顶打孔深度控制在40mm以内。烟道及排气孔不得更改,排气管不得伸出外墙。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作厨房、卫生间。

  (6)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不得做任何形式的封闭。

  (7)空调:空调应安装在物业设计预留的空调位置或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位置。严禁更改空调位,并不得改变空调设计形式。空调水必须接入空调排水

  管。

  (8)塑钢门窗:严禁私拆、改装、取消已安装的塑钢门窗,并不得改变

  塑钢及玻璃颜色。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9)防盗门:不得改装其他形式防盗门,不得改变其颜色。

  (10)智能化设施:装修拆墙、开槽打洞等不得损坏可视对讲等已安装的

  智能化设施及其线路,移动智能化设施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业主承担费用,严禁私拆智能化设施及其线路。

  (11)排水管道:禁止私自更改排水管道,严禁将生活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道,装修封装管道时,应留出检修孔。

  (12)配电箱:严禁私自移动配电箱,并不得擅自增大开关容量,配线导

  线截面必须满足用电负荷要求。

  (13)水表:严禁私自移动、更换水表,水表封装应保证维修方便。禁止

  改动主给水管。

  (14)铁花栏杆:严禁私拆、改装、移动已安装的铁花栏杆,并不得改变

  其颜色。

  (15)消防设施:严禁私自拆除、更改、移动、使用消防设施,不得以任

  何形式封闭消防设施或将其挪作他用。

  5、施工中应注意:

  (1)剔线槽前先划线,并请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现场察看,许可后再开槽施工。

  (2)埋管线前须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先对室内安装管线进行试压和相关测试。

  (3)卫生间、厨房排水管安装完毕,应试水检漏,并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确认无渗漏后方可回填。

  (4)拆墙时应保护好墙内预留预埋的线路及埋装的插座、插孔等。

  (5)卫生间、厨房地面贴砖后应低于卧室、过道等其他室内地面,避免用水外流。

  (6)阳台地面贴砖时应向地漏方向倾斜坡度,避免阳台积水而造成渗漏。

  (7)打线槽、贴地砖时应封闭排水管管口和地漏,防止水泥沙浆和渣子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8)装修完毕,装修单位应给业主/业主提供隐蔽资料及质保资料,同时应进行以下测试并提供相关资料给物业管理公司:

  a 电气线路绝缘测试;

  b 冷热水管道试压;

  c 若在装修过程中有动过防水层的情况,应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到场察看24小时以上闭水试验结果。

  (9)业主/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均应要求其施工人员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

  (10)物业管理公司将进行过程监控和参与最终验审,若有违章施工现象,将发出《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若无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在交纳相关费用后,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如发生违例事件或由于装修而引至任何不良后果的,将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赔偿或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11)施工中注意天然气管理的行业规范,必须符合其协管队要求。

  6、其他注意事项

  (1)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爱惜小区内设备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爱护清洁卫生,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

  (2)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扔杂物、扔烟头,一经发现将予以劝诫、警告,并要求违规人员立即清除杂物等,态度恶劣者将没收其出入证,禁止在小区内施工。

  (3)施工及物品搬运不得践踏草坪、损坏草坪设施(灯或其它设施)。如果安装、施工过程中确需经过,需事先向管理公司说明并取得同意后进入,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4)施工结束,立即离开。随意践踏草坪者,一经发现将没收其《临时出入证》,除损坏设施照价赔偿外另行收取10-100元恢复费。

  (5)因施工或搬运物品而造成对公共环境卫生的影响应立即恢复原状,无故拖延者将由物管公司对其进行相关处理。

  7、违规责任

  (1)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公司责任的,业主可以向装饰公司追偿。业主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业主负责赔偿。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责令恢复原状;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将报请城市建设、规划、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a 业主装修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坏的;

  b 未进行装修申报登记而擅自进行装修施工的;

  c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

  d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的;

  e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

  f 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g 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的,未经许可,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的。

编辑:www.pmceo.com

篇2:m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m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一、报批程序:住户装修应提前一周向物业公司申报,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 。并提供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例子件 一份。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签订《室内装修管理责任书》 ,并 签发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之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均不得拆改原屋墙、柱梁板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及公共设施, 轻质隔墙的拆改需上报物业公司并采取具体措施后 方可进行。

  2、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不得改变房屋及配 套设施的使用功能。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只允许凿毛。

  3、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厨房、卫生间地面装修,严禁破坏防水层,不得改变厨房、 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 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5、不得拆改供暖、空调管道和设施,严禁增加采暖设施。不得 隐蔽水表及各类阀门,管井检口不得封闭。

  6、不得影响、占用公共部位,不得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

  7、严禁在窗户阳台外安装防盗网、晒衣架等。不得在外窗、阳 台加设任何形式的雨篷。

  8、未经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 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改变外窗样式及色调。

  9、空调机必须按规划位置安装,安装必须牢固,空调出水接至 集中排水管,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10、需进行焊割作业或明火作业时,必须上报物业公司,采取相 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11、人工运垃圾时必须小心,不能破坏公共墙体、楼梯及地面, 洒落的各种物料必须及时清理。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 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 包括屋盖、 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 是指直接将本身自身与各种外加作用 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 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三、装修期限及时:

  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每天上午 7:00—12:00,下午 14:00— 21:00,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装修期限按报批的装修时间为准,确需延长时,要办理延期 手续。否则,按未经允许擅自装修进行处罚。

  四、垃圾清运:

  1、装修垃圾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堆放在楼 下物业公司指定位置,由物业统一清运。

  2、严禁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严禁向窗外、 阳台外抛散建筑垃圾,严禁焚烧装修垃圾,严禁装修垃圾倒入下 水道。

  五、装修施工期间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因装修而造成的管道 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造成他人损坏的由装修业 主负责和赔偿。

  六、装修施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装修而造成的管道堵塞、渗 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造成他人损失的由装修业主负责和 赔偿。

  七、违章处理: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令其停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及罚款;拒绝装修队进入园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或采取其它有效处理方法。以上处理可同时并处。

篇3:d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d小区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范围

  室内装修,只限于房屋本体单元内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

  2、装修时间

  2.1装修时间: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2作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2.3拆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得拆打);

  2.4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加班。如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加班,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停工、停电、停水处理。管理处有权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主户造成滋扰的工程。如有此类工程需在管理处指定时间进行。

  3、装修申请与施工

  3.1开工申报:须办装修申请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处及其它有关部门对工程的监管。

  3.2施工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3.2.1办理装修许可证;

  3.2.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2.3办理材料出入放行证;

  3.2.4施工人员工必须挂出入卡施工,接受施工现场管理;

  3.2.5垃圾及时清运,否则代理清运,费用由用户或施工队承担;

  3.2.6装修期控制在三个月内完成;

  3.2.7办理动火作业申请与临时用电申请

  4、装修押金

  4.1业户和施工单位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2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即在装修验收后十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5、纳税(根据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按委托代征装修税,税率按各地税务局统一标准代征。

  6、验收

  6.1完工后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施工现场验收;

  6.2交回施工卡;

  6.3按照跟踪情况十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4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为一年,自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7、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放在业户单元内。在本物业公共地方绝对不充许摆放任何物料。管理处会指定地方做装修临时垃圾站。业户安排将垃圾等物件袋装并按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到装修临时垃圾站。

  8、装修用电

  8.1如需动用户外电源,请业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8.2如需动用户外电源时,请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8.3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或业户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申报《临时用电申请表》。

  8.4《临时用电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8.5管理处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8.6申请人或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填报无证操作人员,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8.7凡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8.8临时用电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在管理处专业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并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8.9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9、装修守则

  9.1装修期间,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常驻装修单元内负责工程进度及联络事宜。

  9.2所有装修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证将禁止进入本小区),并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指挥。

  9.3装修人员进出、搬运货物必须按管理处指定之线路、电梯及时间进行。

  9.4保持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清洁及完好,如有弄脏及损坏者,装修队须负责修复/赔偿。

  9.5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如需动火需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9.6每日工作完毕,请关好装修单元的门窗、水电、煤气等开关方可离开。

  9.7违约责任。

  9.7.1禁止将杂物等废料倒入厕渠或水渠内,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损坏,装修队负责修复/赔偿。

  9.7.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赌博、游荡、滋扰他人或彻夜逗留。

  9.7.3管理人员有权进装修单元进行检查。

  9.7.4所有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或阻燃性。

  9.7.5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须远离放置易燃品的地方。

  9.7.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0、装修实施细则

  10.1在装修过程当中,严禁下列行为:

  10.1.1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0.1.2严禁在承重墙上空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

  10.1.3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0.1.4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0.1.5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10.1.6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1.7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10.1.8空调安装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入伙时发放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安装。

  10.1.9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0.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

  10.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0.1.12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1.13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1.14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0.1.15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0.1.16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篇4:公寓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公寓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公寓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及外观统一,保证装修有序进行,维护公寓环境整洁、美观、协调,维护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壹又贰分之壹国际公寓实际情况,各位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须遵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1、装饰装修范围(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禁止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定后方可施工。

  2)禁止封闭露台、安装防盗网或其它伸出物。如需安装其它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3)禁止改变原有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凿打防水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

  5)室内排水管、消防立管装修时须留检修口,以便日后检查维修。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如需改动必须由天然气公司处理。

  7)禁止改动配电箱的位置。

  8)室内区域荷载均有限制,在装修施工中堆放材料及地面铺设装修材料不得超过《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注明的荷载标准(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1.2kn/m2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超此限定装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及施工企业承担。

  9)本公寓保温系统为外墙内保温,不得对保温墙进行一切打凿行为。

  10)本公寓烟道为复合模式,严禁破坏烟道中的隔板;不得将杂物塞

  入烟道内,排风管接入口进入烟道距离不得大于3公分,以防烟道排气不畅。

  11)局部开凿线槽、管槽等要用切割机或钢钎凿成斜线,不得用大锤砸墙,以防墙体及外墙内保温层面裂缝。

  12)户内上、下水立管不能封包死,装修时须预留检查孔;吊顶检查孔不小于400×400㎜,立管检查孔不小于200×200㎜。若未留检查孔,装修完工后将不予验收,整改且达到要求后再予验收,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13)针对本公寓楼高风大及楼宇设计实际,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4)请业主在装修前须事先考虑空调外机安装问题,如:空调室外机安装尺寸是否和空调安放台尺寸相符;并提醒业主注意:装修时切勿将预留的空调孔堵塞。

  15)户内装有公用天然气阀门的住户,切勿将天然气阀门封死;且请确保贵户所用装饰隔板能够迅速开启。

  16)装修时请不要不得在户内地面上直接搅拌水泥沙浆;使用无防水功能的房间蓄水,以防渗入下一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7)住户禁止在露台搭建建筑物。

  18)夹层阳台(含地面做法、吊顶、隔墙,不得大于0.4kn/㎡)只能铺设木地板或其它轻型材料。

  19)夹层地面(含地面做法、隔墙、吊顶,不得大于1.0kn/㎡)只能铺设木地板或其它轻型材料。

  20)室内楼地面: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1.2kn /㎡,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2kn /㎡,除厨房卫生间地面有防渗层外,其他室内楼地面一律不允许用水直接冲刷;切勿用重物撞击地面。

  21)楼地面垫层必须采用陶粒砼垫层(6公分厚)如采用其他轻质材料须报物业公司批准。

  22)为避免装修时损坏纱窗,我们将在您装修结束后安装纱窗,因此,在窗户包边装修时预留一定的空间。

  23)四层业主户内卫生间装有上水阀门,装修时须预留检查口。未经许可,请勿不得私自开启、关闭。

  2、装饰装修时间:

  集中装修期间,装修时间为每天8:00—22:00,非集中装修期间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

  3、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公寓安全,装修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公寓内留宿,如确需留宿的,应由业主书面担保。

  3)装修人员携物出公寓,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携物出门证》。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沙子、水泥(含其它粉状材料)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

  5)装修时不得将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对排水管道应采取适当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

  6)装修垃圾须袋装,堆放在公寓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委托清运公司统一运出公寓。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其它区域。

  7)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

  8)空调室外机的安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安装。

  9)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墙面防水。

  10)装修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灭火设备,要求每50m2放置2kg灭火器2只。

  4、监管与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须粘贴在入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指定的住户内进行,装修材料必须放在装修户内。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将予以没收,请其重新进行证件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补收管理费。

  5)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如有违章,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直至取消该企业在公寓内的装修资格,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并根据情况,扣除一定的装修保证金,以进行相关损失的赔付。

  6)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并留下暗埋水电等各类管线图。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水保修为五年。

  6、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人,须双方共同独立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并限期复原。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如停水停电等予以阻止或处罚)。

篇5:西安某小区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西安某小区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__ ]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 __ ]第 100 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__ 元/户(平层)、3000 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 2 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5 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5 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二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三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四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

  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 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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