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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湾物业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2:酒店工装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工装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装管理制度.

  一,工装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员工本人,持《员工服装收据》到仓库按配装标准领取工装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工装时,由库房报财务室,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工装的配用品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办,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仓库申购,部门经理到仓库领取并发放给员工.

  3,外购工装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二,员工工装折旧费计算的时间标准

  1.工装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酒店董事会审定,由财务室具体实施. 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工装管理规定

  ①工装外套的使用年限为2年。从购置新的工装之日算起:员工做满年限小于等于1年扣除折旧费100%;做满一年不满2年扣除折旧费50%;做满2年后不再扣除折旧费。

  ②员工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装一律交回库房,由仓管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登记表》及《工服抵押金收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三,工装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工装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2,工装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由仓管根据工装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酒店部门经理酌情处理.

  四,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五,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装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装上岗,影响酒店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酒店有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休闲会馆工牌工装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工牌、工装管理制度

  1.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便于管理,公司实行统一佩戴工牌和统一着装。

  2.员工工牌和服装由公司统一订作,凡公司正式职工,均可享受公司着装待遇。

  3.公司录用的员工自报到之日即统一着装。实行押金管理,工牌、工装、清洁工服装均收取押金200元。离职时退还押金,丢失工牌、工装者处以原值两倍的罚款。住宿人员交被褥押金。

  4.员工要按公司要求分层次整齐着装,不按规定要求着装者,由门卫保安负责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处以10元罚款。

  5.员工不得将公司工牌和服装借给外人穿戴,否则以违纪处罚。

  6.员工着工装要经常保持整洁、利落、大方,并注意仪表形象,不允许着不洁工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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