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应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
2、 电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
3、 电梯至少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维保;
4、 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
二、日检
(一)、电梯的日检查
操作(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一各一次评估安全运行状况,
1、 平层;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3、层站指示器、层站及轿厢操纵箱按钮;
4 轿厢正常及应急照明;
5、紧急报警装置。
(二)、自动扶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
1、运行有无异常的震动或者噪声;
2、运行、制动等指令的有效性;
3、是否有异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时间。
(三)、杂物电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
1、平层;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
3、层站指示器、到站提示、层站按钮和急停开关。
三、月检
1、安全标志、“安全检查合格”标志的完好性;
2、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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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4、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的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通畅,并有充分的照明;
5、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使用的消防器材。
篇2:建筑电梯日常检查内容
建筑电梯日常检查
一、电梯设备日常检查内容
1.轿厢照明和应急对讲系统完好有效;
2.层门锁紧和自动关闭装置完好有效;
3.防止开关夹人的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4.层门门楣及门套上方粘贴饰面材料牢固;
5.金属表面无明显老化、锈蚀和严重磨损;
6.运行试验能可靠制停,平层无明显振动和异常声响。
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日常检查内容
1.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2.在扶手带入口处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3.扶手带无明显老化,金属表面无明显锈蚀和严重磨损;
4.运行试验无明显振动和异常声响。
三、建筑电梯运行检查内容
1.轿厢、层门、地坎和候梯厅的清洁情况是否良好;
2.平层情况是否正常;
3.层门总体性能是否正常,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4.层站呼梯盒、轿厢内操纵盘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5.层站指示器及到站钟(如果有)是否工作正常;
6.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7.轿厢及层站的照明是否工作正常;
8.轿厢通风或空调装置是否正常;
9.电梯运行有无异常。
四、建筑电梯改造资料检查内容
1.电梯重大维修、改造验收资料;
2.电梯重大维修、改造部分清单;
3.主要部件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副本;
4.电梯重大维修、改造验收检验报告。
五、电梯日常维护资料检查内容
1.注册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检验机构定期检验报告;
3.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4.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以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5.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六、建筑电梯设备专门检查内容
1.一个月内2次以上频发同一故障的部件;
2.电梯主要设备遭到突发性损坏;
3.电梯运行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任一部件动作时;
5.门锁装置发生故障时;
6.有特殊重要的运行任务,需确保无故障时;
7.发生水浸、地震或火灾之后;
8.发生其他危急或特殊情况时。
七、建筑电梯运行检查内容
1.电梯存在局部缺陷,可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维护。
2.电梯系统不正常,应请有资质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3.电梯系统出现故障,应请有资质机构进行专项检测鉴定。
篇3:电梯分系统检查评定标准
物业设备设施大中小修之电梯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
g.1 机房和滑轮间
g.1.1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符合电梯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依靠空调设备控制时,其运行应正常。
g.1.2 机房应保持适当通风。当依靠设备保持时,其运行应正常。从建筑物中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应排入机房内。
g.1.3 机房内固定式电气照明及其控制开关应有效;机房地板表面上的照度应不小于20***。滑轮间内的照明及其控制开关应有效。
g.1.4 机房内控制井道、底坑照明的开关应有效。
g.1.5 滑轮间内的停止开关应有效。
g.1.6 机房及滑轮间内的插座应有效。
g.1.7 当两台以上的电梯共用同一机房时,每台电梯部件上的区别标志应明显、清晰。
g.1.8 严禁在机房和滑轮间及其通道堆放与电梯无关的杂物。
g.1.9 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门和供人员进出的活板门的锁应牢固,且用其钥匙能在外面打开。在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门或活板门的外侧设置警示性标示(如:“电梯驱动主机-危险,未经许可禁止入内”、“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应完好。
g.1.10 当人员利用梯子进入机房和滑轮间时,梯子应专用且置于通道地面附近随时可用。
g.1.11 当从公共道路进入机房和滑轮间时,通道中所设的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应保持有效。
g.2 驱动主机
g.2.1 电动机、发电机组
g.2.1.1电动机及其风扇应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
g.2.1.2 轴承应无异常摩擦声,润滑制度和润滑油型号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且不应有渗油。轴承润滑油应定期更换,最长间隔不应超过一年,且不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限。
g.2.1.3 若有整流端子,则整流端子应清洁,且无异常火花和摩擦。
g.2.1.4 电机的温升应不高于其铭牌上的规定值。
g.2.2 减速器
g.2.2.1减速箱内润滑油应清洁,润滑油型号应符合电梯说明书的规定,油量应在规定的油位(最大、最小油位)之间。润滑油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更换。
g.2.2.2 减速箱工作时,应无异常声音和振动,其温升应不高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值。
g.2.2.3 减速箱盖与箱体的分隔面,不应有渗油。齿轮轴伸出端的渗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0058中第3.5.3条规定的要求。
g.2.3 制动器
g.2.3.1 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部件之间应清洁。电梯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保持松开状态,制动间隙应均匀,且其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当制动闸瓦(或摩擦片)的磨损量超过其厚度的1/3时,应更换。
g.2.3.2松开制动器的装置应安放在机房的明显位置。
g.2.3.3 制动器线圈的温升不应高于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值。
g.2.3.4 制动器开关在有效行程内应可靠动作。
g.2.3.5 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轴、运动杆件、弹簧等部件应工作正常,无异常摩擦;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或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入润滑油。
g.2.3.6 制动器的制动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588的规定。
注:20**年1月1日前交付使用的电梯允许执行gb7588-1995第12.4.2.1款规定
g.2.3.7 制动系统在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能自动动作:
1)动力电源失电;
2)控制电路失电。
g.2.3.8 制动器电源的切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588的规定。
5.2.4 曳引轮
g.2.4.1 曳引轮的绳槽应清洁,严禁对绳槽加油。
g.2.4.2 当绳槽磨损使切口深度小于2mm或绳槽磨损下陷不一致(相差为钢丝绳直径的1/10)或出现严重的凹凸不平时,绳槽应修复或更换。若采用车修,应保证切口下面的轮缘仍有足够的强度及曳引轮直径满足要求。
g.2.4.3 曳引轮运转时应无异常声音,明显的跳动或扭振,曳引轮的轴承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润滑。
g.2.5 导向轮、复绕轮
g.2.5.1 导向轮、复绕轮运转时应无异常声音和明显的跳动,其轴承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润滑。
g.2.5.2 当导向轮、复绕轮上设有挡绳装置时,挡绳装置应有效。
g.2.5.3 当采用滑动轴承时,轮轴磨损≥0.3mm时,应更换轮轴和滑动轴承。
g.2.6 紧急操作装置
g.2.6.1当盘车手轮可拆卸时,应放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地方。操作说明和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当多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且盘车手轮及松开制动器装置可能与相配的电梯驱动主机混淆时,其上的标记应清晰、完好。
g.2.6.2 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应有效,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588-1995的要求。其操作说明应置于该装置附近且清晰、完好。
g.2.6.3 当紧急操作时借助曳引绳或限速器绳上的标记确定轿厢是否在开锁区时,则该标记应清晰、完好。
g.3 层门
g.3.1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门柱、门楣、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对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自动滑动门的外表面不应有大于3mm的凹进或凸出。门开、关运行时,门扇不应有摩擦和撞击声。
g.3.2 导向装置和悬挂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g.3.2.1 门的导向装置应联接牢靠且保持清洁。
g.3.2.2 水平滑动门的悬挂装置,应避免层门在正常运行中脱轨、卡住及行程终端错位。该装置的位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联接应可靠,且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保持润滑。
g.3.2.3 对垂直滑动门的悬挂装置,悬挂绳或链不应脱出滑轮槽或链轮,且不应有损坏;轮轴和链轮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润滑。
g.3.3 对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自动门,阻止层门关闭所需的力不应大于150n,该力的测量不得在关门行程开始的1/3以内进行。
g.3.4 轿厢运动前,门锁装置锁紧元件应将层门有效地锁紧且保持在关门位置上。每个层门门锁装置的锁紧元件应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啮合不应小于7mm。验证锁紧元件位置的装置必须有效。
g.3.5 门锁装置上切断电路的触点元件与机械锁紧之间的连接应保持可靠。
g.3.6 防止锁紧装置积尘的保护装置应完好,且无脱落的危险。用于观察工作部件的透明板应能看到工作部件的工作情况。
g.3.7 紧急开锁装置应动作灵活,应能从每个层门外用三角钥匙将层门及其联动轿门打开(如果有开门机应断电)。
g.3.8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层门自闭装置应动作灵活、有效,联接部位应牢靠,应连续、顺畅地使层门关闭。
g.3.9 对于机械联接的由数个门扇组成的水平滑动或垂直滑动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g.3.9.1 当门扇由直接机械联接,且只锁住一个门扇时,该单独锁住门扇能防止其他门扇打开的装置应有效。
g.3.9.2 当门扇由间接机械联接(如:皮带、钢丝绳或链条等)时,联结装置应保持可靠、无损坏,皮带、钢丝绳或链条等联结装置的张紧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只锁住一个门扇时,该单独锁住门扇能防止其他门扇打开的装置应有效,证实未被门锁装置锁住的其他门扇的闭合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应有效。
g.3.10 层门的导向滑块应无损坏,磨损量≥20%时应更换。
g.3.11 层门开、关运行应顺畅,无异常声音。
g.3.12 层门护脚板:层门地坎的护脚板应完整、无明显变形、无锈蚀。
g.4 井道
g.4.1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
g.4.1.1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的门锁应保持可靠,用其钥匙应能从外面打开。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应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g.4.1.2 证实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的锁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应有效。
g.4.2 进入底坑
g.4.2.1 除层门外,如果有通向底坑的门,则该门应符合本附录第g.4.1.1条的规定。
g.4.2.2 如果没有其它进入通道,则为从层门进入底坑而设置的永久性装置应保持有效,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g.4.3 底坑
g.4.3.1 应确保底坑区域清洁、干燥。
g.4.3.2 底坑内的电梯停止装置应有效,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
g.4.3.3 底坑内的电源插座应保持有效。
g.4.4 照明
井道内的永久固定式电气照明应保持有效,且应符合gb7588-1995中第5.9条的要求。
g.4.5 通风
井道通风孔应保持畅通,不被堵塞。
g.4.6 隔障
如果多台电梯共用一井道,且井道内设有隔障时,隔障应完整、无变形。
g.4.7 井道专用
电梯井道内不应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如果井道内装设不用热水或蒸汽作为热源的采暖设备,则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的外面。
g.5 轿厢、称量装置与对重
g.5.1轿门
g.5.1.1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门柱、门楣、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对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门开、关运行时,不应有摩擦和撞击声。
g.5.1.2 导向装置和悬挂装置应符合本附录第g.3.2节的要求。
g.5.1.3 对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自动门,阻止关轿门所需要的力不应大于150n,该力的测量不得在关门行程开始的1/3以内进行。
g.5.1.4 对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自动门,轿门保护装置应保持有效。当采用安全触板时,其动作应灵活,且在运动中应无异常声音。
g.5.1.5 对铰链门,为防止其摆到轿厢外面的限位挡块应牢固、无损坏。
g.5.1.6 验证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应有效,其触点应接触良好、无变形,且固定可靠。
g.5.1.7 对机械联接的由数个门扇组成的水平滑动或垂直滑动轿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g.5.1.7.1 当门扇由直接机械联接,且只锁住一个门扇时,该单独锁住门扇能防止其他门扇打开的装置应有效。
g.5.1.7.2 当门扇由间接机械联接(如皮带、钢丝绳或链条等)时,联结装置应保持可靠、无损坏,皮带、钢丝绳或链条等联接装置的张紧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只锁住一个门扇时,该单独锁住门扇能防止其他门扇打开的装置应有效,证实未被门锁装置锁住的其他门扇的闭合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应有效。
g.5.1.8 轿门的开启应符合下列要求:
g.5.1.8.1 在开锁区域内,切断开门机(如果有)的电源,从层站处用手开启或部分开启轿门所需的力,或层门与轿门联动时,从轿厢内用手开启或部分开启轿门以及与其联动的层门所需要的力均不应大于300n。
g.5.1.8.2 额定速度大于1m/s的电梯运动时,在非开锁区域内,开启轿门的力应大于50n。
g.5.1.9 轿厢门的导向滑块应无损坏,磨损量≥20%时应更换。
g.5.1.10 开门机(如果有)应动作正常、无异常声音。电动机温升应小于铭牌上要求的值。开关门的速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g.5.1.11 轿厢门开、关运行应顺畅,无异常声音。
g.5.2 轿厢架
g.5.2.1 轿厢架零部件之间的联接应牢固、可靠。
g.5.2.2 联接轿厢架上的部件应牢固、可靠。
g.5.3 轿厢安全窗和轿厢安全门
g.5.3.1 当设有轿厢安全窗和轿厢安全门时,其手动锁紧装置应牢固且用其钥匙应能打开。
g.5.3.2 证实轿厢安全窗和轿厢安全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
g.5.4 轿顶
g.5.4.1 轿顶应保持清洁,不应堆放杂物。
g.5.4.2 当轿顶上设有反绳轮时,其防护装置应保持有效。轮槽应无异常磨损,运转时应无异常声音和明显的跳动。
g.5.4.3 当轿顶上设有防护栏杆时,其联接应牢靠,不应有锈蚀。其上的警示标志应完好、清晰。
g.5.4.4 轿顶上检修运行操作的控制装置应保持有效,其上的标识应完好、清晰。
g.5.4.5 轿顶上的停止装置应保持有效。
g.5.4.6 轿顶上的电源插座应保持有效。
g.5.5 轿厢底部
g.5.5.1 轿底与轿架的联接应可靠。
g.5.5.2 当轿厢底部设有反绳轮时,应符合本附录第g.5.4.2条的规定。
g.5.5.3 当轿厢底部与补偿装置一端联结时,其联接应牢固,不应有锈蚀。
g.5.6 照明
g.5.6.1 轿厢内的永久电气照明应保持有效。
g.5.6.2 轿箱紧急电源应保持有效。
g.5.7 称量装置
若设有称量装置,应保持有效。
g.5.8 轿厢护脚板
轿厢地坎的护脚板应完整、无明显变形、无锈蚀。
g.5.9 导靴
g.5.9.1导靴与轿厢或对重的联接应可靠紧固,导靴及联接部件不应有锈蚀。
g.5.9.2 滑动导靴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润滑。
g.5.9.3 滑动导靴靴衬与导轨工作面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靴衬的磨损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轿厢导靴的靴衬侧面不应超过其厚度的25%(按双面计算);正面不应超过其厚度的25%。
2)对重导靴的靴衬侧面不应超过其厚度的30%(按双面计算);正面不应超过其厚度的30%。
g.5.9.4 若滑动导靴上设有调整弹簧,其调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g.5.9.5 使滚动导靴各个滚轮压在导轨工作面上的弹簧,其调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g.5.9.6 滚动导靴的滚轮轴承,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润滑。
g.5.9.7 滚动导靴的滚轮外圆应无损坏和变形。
g.5.10 对重
g.5.10.1 对重架零部件之间的联接应牢靠,对重架不应有锈蚀。
g.5.10.2 对重块的固定应紧固可靠。
g.5.10.3 当对重设有反绳轮时,应符合本附录第g.5.4.2条的规定。
g.6 限速器、安全钳
g.6.1 限速器及其张紧
g.6.1.1 限速器的整定封记应完好。限速器应至少每2年整定一次。
g.6.1.2 限速器轮、张紧轮的绳槽及夹绳钳口(若有时)应清洁、无异常磨损,严禁润滑。轮轴承及操纵夹绳钳口(若有时)运动的部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润滑。
g.6.1.3 在轿厢上行或下行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使驱动主机停止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
g.6.1.4 限速器绳的张紧装置与地面的距离,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验证限速器绳松弛或断裂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
g.6.1.5 限速器绳应保持清洁,严禁润滑,且应符合本附录第g.7.1.6条的规定。
g.6.2 安全钳及其控制
g.6.2.1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调整部位的封记应完好。
g.6.2.2 安全钳与导轨工作面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g.6.2.3 安全钳及其控制部件不应有锈蚀。
g.6.2.4 安全钳的提拉组件动作时,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润滑。
g.6.2.5 在安全钳起作用之前或同时动作的、使驱动主机停止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
g.6.2.6 安全钳动作后,应经有资质的维修人员释放、检查、调整,并确认安全钳与导轨正常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g.7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随行电缆
g.7.1 悬挂装置
g.7.1.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上的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g.7.1.2 悬挂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g.7.1.3 悬挂钢丝绳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锈蚀。
g.7.1.4 悬挂钢丝绳应保持正确的长度。每根悬挂钢丝绳张力与其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g.7.1.5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保持有效。
g.7.1.6 钢丝绳应无机械损伤。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同样规格的钢丝绳予以更换,且应同时更换此电梯的每一根钢丝绳:
(1)钢丝绳出现断股;
(2)钢丝绳因磨损或锈蚀,造成实际直径小于或等于公称直径的90%时;
(3)钢丝绳的可见断丝超过表g.7.1.6的限值。
篇4:电梯安全管理检查保养制度
1、电梯日常管理要求
(1)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对有司机的电梯,应配有受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况。
(2)设有经过培训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
2、建立严格的检查保养制度
(1) 每部电梯应设有维修保养工作日志、运行记录、故障报修单、交接记录。
(2) 电梯机房应有“周期性检查加油部位表”,及“机房、井道、底坑安全操作”制度。
(3)日保养制度。每天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随时注意轿厢的停站位置,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异物。
(4)月检查保养制度。对主要安全装置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各润滑部位,按“周期检查加油”制度进行,补充新油。
(5)季检查保养制度。除月检内容外,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3、制定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3)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4)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5)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6)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7)不准短接厅门门锁和轿门电气接点进行快车运行的检修。
(8)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4、机房、井道、候梯间管理制度
(1)电机机房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应该有加锁的安全防护铁门。
(3)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机房温度过高时,应有降温的安全措施。
(4)井道内除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5)候梯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出入畅通。
5、因故障突然停梯时,当轿厢地坎高出厅门地坎600mm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出入轿厢,以保安全。
篇5:物业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