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设备的购置
第一条
根据客专中心施工生产计划、规模及现有机具设备数量和技术状况,编制机具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申请,报客专中心计划部门。
第二条
计划部门按客专中心年度预算编制程序编制客专中心年度预算,经客专中心领导批准后下达至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预算申请计划批复情况负责购置、组资归档。
第三条
严禁擅自购买或超计划购买固定资产类施工机具。
第二章仪器仪表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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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根据客专中心施工生产计划、规模及现有仪器仪表数量和技术状况,编制客专中心直接管理的仪器仪表年度购置计划申请,在客专中心主管领导的主持下,召集财务、技术等有关科室参加,经过严格的技术经济论证后,方可作出仪器仪表购置计划。报客专中心办公会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已确定购置的仪器仪表,要认真选型、选厂。仪器仪表管理部门应根据仪器仪表的技术指标选择那些性能好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经济效益高的仪器仪表。同类产品的选型、选厂应尽可能集中,以便于管理、修理和计量。
第六条
仪器仪表选型、选厂后,仪器仪表管理部门应派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熟悉业务,了解行情,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执行合同的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如供货日期、价格、验收事项、付款方式、运输要求等,以便供需双方认真执行。对购置仪器仪表不符合使用要求、质量低劣等主观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给于经济、行政处罚。
第七条
仪器仪表购入后由仪表管理员开箱对外观检验。安装箱单清点技术资料、附件及备件,并进行详细登记。如发现外观破损、技术资料、附件及备件不全,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同时与生产厂或经销商联系,查明原因,补全缺件。进口仪器仪表要及时通知商检部门出具证明报负责进口的客专中心处理。对外观完好无损、资料、附件及备件齐全的,由仪表管理员填写仪器仪表送检单进行送检。
第八条
检定合格应将检定合格证书及检定测试报告,交仪表管理员做资、编号、建卡入库。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检定人员将信息反馈到仪表管理员。仪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资产财务部停止付款,并立即同生产厂或经销商联系,采取返修、调换等措施。若仪器仪表质量低劣,无法达到技术指标,应坚持退货,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仪器仪表检定应力争在托收承修期及索赔期内完成。进口仪器仪表在检定前要认真翻译主要随机资料,并认真消化使用说明书,了解仪器仪表的性能、技术指标、测试方法后,方能通电检查验收。如有问题及时报负责进口的客专中心处理。
第九条
新购置的仪器仪表经检定合格后,仪表管理员应按仪器仪表分类及统一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建账、卡、录入电脑,具体如下:
1、仪器仪表入库时,附件装入附件袋,随仪器仪表存放。备件由仪表管理员分类存放,以备后用;
2、制作统一编号标记,并固定在仪表上标明显处;
3、将检定测试报告、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等归档保管;
4、填写新建固定资产(验收)交接纪录表,一式五份,经客专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资产财务部报销,列入固定资产;
5、按照仪器仪表分类建立总台帐、卡,注明统一编号、出厂号、名称、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单价、购入时间及主要附件;
6、低值易耗仪器仪表除填写低值易耗品点验单,经客专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资产财务客专中心报销外,其他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同。
7、仪器仪表统一编号后不得重复,帐、卡建立后不得涂改,以备检查。
篇2: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标准化
管理制度——物资设备管理
京沪高速铁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目录
设备基础管理制度2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6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9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1
机械物资设备进场检验制度17
材料保管、发放制度19
材料消耗登记制度24
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章设备的申请
第一条
项目部根据本项目施工生产计划、规模,编制本项目机具设备计划申请,报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
第二条
项目部不得自行购买固定资产类的施工机具设备。
第三条
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根据本客专中心现有机具设备数量和技术状况,统一调配。
第四条
项目部根据客专中心统一配置的机具设备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第二章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
项目部应按照:“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
设备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操作设备。并做好运行记录;
2、经常保持设备整洁,按规定加油,保证合理润滑;
3、遵守交接班制度;
4、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超负荷、超性能使用设备;
2、擅自拆卸设备上的附件;
3、擅自将设备转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设备交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八条
设备维护是为了保持设备的正常技术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所必须进行的日常工作。使用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各级维护应严格执行,不能遗漏,不得拖延,不得以修代保。
第九条
设备维护分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类。项目部必须做到制度化。
第十条
设备维护必须达到四项规定要求:
1、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标明亮,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制;遵守操作、维护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监测异状,不出事故;
5、日常维护由设备操作者进行,必须做到:
①使用前的检查,按规定加注润滑油。确认正常后使用设备;
②运行中的检查,注意观察其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③使用完后的检查,停机后15分钟左右时间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并做好设备运行状况纪录。
第十一条
定期维护由操作者进行,每季一次,每次作业时间约为三小时/台。具体要求:
1、内外清洁,呈现本色;
2、油路畅通,油标明亮;
3、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4、做好维护记录,维护人、验收人签字。
第四章设备的修理
第十二条
项目部管理的固资机具设备大修、主要总成大修,和固资机具设备的一般修理或运行性修理由项目部负责。
第十三条
固资机具设备的各类修理,应附修理清单(包括:主要配件、价格、数量等),并报相应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租赁退还由客专中心管理的固资机具设备,经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后,确定固资机具设备维护类别及修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理。其维修费用经租赁单位确认后,由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通知租赁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疏于保养,致使固资机具设备损坏或发生机械故障,其修理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章设备的报废
第十六条
为充分发挥施工机具设备效用,项目部应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做好各自管理的固资机具设备报废工作。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应予以报废
1、机具设备折旧费已经提完,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①寿命已到、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无法修复的;
②元件老化、无修理价值的。
2、未提完折旧的机具设备,需详细说明报废原因:
①由于型号老旧,无法用于施工生产的;
②因各种事故,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第十八条
项目部管理的机具设备报废应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列出报废机具设备清单,报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技术分析评价,逐台进行技术坚定审核,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拆除”,一式四份,报客专中心领导批准。
2、批准后,客专中心设备主管部门通知财务部门销账销户;
3、报废机具设备的处置应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篇3:建设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建设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条 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要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位。
第三条 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完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上报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可施工。
第四条 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第五条 作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者不听劝阻,负责人可令其停止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