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酒店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借款及报销的审批权限 :
1.1 酒店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酒店财务部门审核,并送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标准
一般人员80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部门经理级 120
公司副总经理级 180
2.3出差补助标准:
2.3.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误餐,经总经理批准后,最高享受8元/天的补贴。
2.3.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标准
一般人员 15
部门经理级 25
公司副总经理级 35
2.4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4.1交通工具:酒店总经理可根据聘任协议乘坐飞机、软卧;部门经理级及以下:乘坐火车硬卧、快客。外聘经理上任可乘坐协议规定的交通工具。
2.4.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4.3 员工在本市内办事,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酒店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除有协议规定的外,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篇2:sd学院团学活动报销制度
sd学院团学活动报销制度
为规范团学活动经费的使用及报销流程,特制订本制度。其内容如下:
所有团学组织的财务支出都必须先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sd经济人文学院团委费用预支申请表》,此表经分管老师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预支申请表上项目进行采购。未经审批私自进行采购者一概不予以报销。
采购完毕后,需填写《上外sd经济人文学院团委活动财务报销表》,经学工处分管老师签字认可后,携带报销票据并持表向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报销。(团委财务报销由团委财务总负责人管理;学生会财务报销由学生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社团联财务报销由社团联财务部负责;艺术教育中心财务报销由资源部负责)各团学组织报销负责人收到报销票据后可于每周的周五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财务总负责人处,进行报销。
团学活动报销应特别注意以下具体要求:
1.交通费需要实报,不能作为抵扣发票,出租车发票需要填写行程单,每个活 动前先上报预算,由学校通过后再采买相关活动物资。
2.活动发票分为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礼品等类别,礼品类需单独黏贴,其余类别可全部黏贴在一块,餐饮类发票一般不予以报销。活动物资的清单不允许个人手写、淘宝截图等非商家机打发票出示的形式。
3.因营改增规定,定额发票只在上海市交通行业出具,机打发票需填写学校税号,具体为上海外国语大学sd经济人文学院;税号52**000****00t;地址**市**区东体**路**号;电话号码0***2;开户银行**支行;银行账户3****55
具体流程详情请见本手册借报销要求和报销流程表。
篇3:pm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pm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pm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出差必须经董事长书面批准;pm集团部门人员、各单位其他人员出差必须经各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
2、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审批人员签署意见批准后方可出差。
3、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各单位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4、出差人员回公司后1日内,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单位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⑴pm集团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18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⑵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pm集团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星级宾馆,误餐津贴8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⑶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15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⑷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10元/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三、几点具体规定:
1、主要工作地点在异地的,异地工作不算出差。
2、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3、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 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
(3) 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
(4) 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pm集团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带车辆外出,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四、财务部门审核程序。
1、各单位主管会计负责按照上述规定认真审核出差费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费用不予报销,并按查出的超额费用20%奖励财务部门。
2、本制度由pm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绿谷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绿谷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报销人将费用单据粘贴在原始单据粘贴单上(具体分类粘贴办法 ”原始单据粘贴单”上有文字说明),并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的单据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
2.报销人将整理好的单据交由主管总裁签字同意。
3.报销人将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凭证交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
4.审核经过的单据由审核人集中后交财务部经理及财务总监签字同意。
5.主管总裁的费用单据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6.总裁的费用单据由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7.餐费及出租车费用必须经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8.总裁签字报销时间为每周三上午。
9.报销人每周三到集团公司财务部出纳处领取报销费用,或有特殊情况时,财务部电话通知领取费用时间。
10.以下费用因已包含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中,故不予报销:
1)私家汽车费用(含汽油费、保险费、停车费、路桥费等)不予报销;
2) 个人手机购置费用
3)不报销餐费。因公招待事宜,由总裁办统一联系安排;个人出差餐费,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报销。
4) 不报销医药费用。
篇5:第一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范文
第一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范文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 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