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通用)
一、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供货厂商的法人、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相符及齐全。
二、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三、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及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四、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五、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六、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需达到的标准。
七、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
八、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等是否齐全正确(主要指设备)。
九、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十、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以上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检验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及设计部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
篇2:幼儿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采购记录制度
幼儿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采购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一次性餐巾纸、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送货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实行统一配送的,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十、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一、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二、食品、食品添www.pmceo.com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k8凯发会员登录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三、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四、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篇3:甲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通用)
甲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通用)
一、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供货厂商的法人、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相符及齐全。
二、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三、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及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四、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五、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六、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需达到的标准。
七、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
八、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等是否齐全正确(主要指设备)。
九、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十、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以上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检验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及设计部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