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限额以上项目建议书
一、 受理
二、 审查
三、 审核
四、 复审
五、 办理
工作项目:参与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限额以上项目建议书的初审
承办处室:外事处
牵头副处长:xx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际字[2000]1号)
工作总时限:24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项目单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3、 配套资金落实证明
4、 还款资金落实证明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xxxx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审查标准:
1、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范畴
2、 根据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实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性质及金额,与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本岗位责任人:xxx
工作职责:
1、负责分管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工作,对符合审查标准的写出同意向项目单位批复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报主管副处长。
2、做到认真审核、资金落实、手续齐全、情况清晰。
3、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及时退申办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处长:xx
工作职责:
1、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四、 复审
本岗责任人:牵头副处长:xx
工作职责:
1、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复审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xx
工作职责:及时将我局的批复意见通知项目单位
工作时限:在接到主管局长批准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凡有异议退回重审件,各程序必须在接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审。
篇2:交通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_______________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
行:(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提供期限为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计
划
提
款
金
额
年
季
月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
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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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资金贷款合同
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资金贷款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借款人:(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起至
止)
三、贷款利率: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
银行开立的
账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托金额的0.6%作为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至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乙方:丙方:(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