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办公电话规定
为保持业主(住户)与管理处间的联系通畅,以便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对管理处办公电话作如下规定:
1、管理处电话属办公之用品,除正常的办公联系和业主(住户)急用外,原则上不对外借用,不开通长途,严禁打声讯电话,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办公时间原则禁止打私人电话,确实需要,通话时间应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2、为便于业主(住户)联系,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使用电话时,尽量做到长话短说。
3、电话铃响三遍之内,工作人员必须提起电话听筒(不得使用免提键)使用规范语言,如"您好!**管理处",接听完毕后,礼貌道声"谢谢,再见"。轻放话筒,不得接听电话后有力掷放话筒。
4、对业主(住户)报来的电话号码,接听人除做好记录外,不得有任何泄露之行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业主(住户)来管理处确因有事借用电话时,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对业主(住户)超过时间时,::管理处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委婉规劝。
6、电话管理人三个时段,上午8:30~13:30由综合管理部负责;13:30~21:00由当值人员负责,如工作需暂离开,可指定(委托)其他员工代管:21:00~次日8:30由保安部负责。
因发生声讯话费,视电话单记录时段,按所属段当班人员责罚。如属界限难分,由相关涉及部门人员承担。
篇2:物业公司(管理处)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为保持业主(住户)与管理处间的联系通畅,以便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对管理处办公电话作如下规定:
1、管理处电话属办公之用品,除正常的办公联系和业主(住户)急用外,原则上不对外借用,不开通长途,严禁打声讯电话,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办公时间原则禁止打私人电话,确实需要,通话时间应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2、为便于业主(住户)联系,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使用电话时,尽量做到长话短说。
3、电话铃响三遍之内,工作人员必须提起电话听筒(不得使用免提键)使用规范语言,如"您好!**管理处",接听完毕后,礼貌道声"谢谢,再见"。轻放话筒,不得接听电话后有力掷放话筒。
4、对业主(住户)报来的电话号码,接听人除做好记录外,不得有任何泄露之行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业主(住户)来管理处确因有事借用电话时,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对业主(住户)超过时间时,::管理处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委婉规劝。
6、电话管理人三个时段,上午8:30~13:30由综合管理部负责;13:30~21:00由当值人员负责,如工作需暂离开,可指定(委托)其他员工代管:21:00~次日8:30由保安部负责。因发生声讯话费,视电话单记录时段,按所属段当班人员责罚。如属界限难分,由相关涉及部门人员承担。
篇3: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电话管理规定(5)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电话管理规定(五)
为规范公司办公电话使用,严格控制话费成本,保障经营工作需要,特对公司各办公区域电话使用规定如下:
1、为保证经营工作需要,现决定,关闭所有办公区域长途外线(除营销部外),开通行政办、物管处、客办、营销部、财务部共计五部电话市话外线,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拨打,但应长话短说,严格控制话费成本。
2、其它部门员工不得在前台拨打外线电话,前台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拨打需做好详细登记。前台负责严格控制电话使用,凡未经批准私自开通外线或拨打私人电话,将处以当事双方每人50元处罚。
3、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拨打长途电话,应经部门经理签认、批准,通知前台开通本部门长途外线,拨打完毕后及时通知前台关闭长途外线。前台负责登记确认。
4、各区域电话话费控制标准为:行政办(含采购)、营销部、物管处每月200元内;客办、财务部每月100元内。超出本额定标准发生的其它话费均由部门承担。
5、前台应协助财务部做好各区域电话费用的统计工作。每月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核算各部门话费成本。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