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一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和体检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预防工作以及学生体检制度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体检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预防领导小组。
第三条 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健全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及报告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学校建立体检制度,定期对学生、教职员工进行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建立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确定专人统一保管。
第四条 学校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禁止在校园内放养家禽、家畜,指定人员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做好晨检记录,保证学校预防和控制疾病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学校要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的知识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班主任工作例会上,加强有关季节性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培训,保证每周3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第六条 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学校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春季,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相关科室应按规定对场所、器具等进行必要的消毒。
第七条 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在每天8:40前做好晨检,并将晨检记录在册。
责任人:班主任。
2.报告:各班或其他教师一旦发现师生有流行性疾病或者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政教处,然后由政教处向学校报告,学校再按规定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必要时报县疾控中心。
责任人:班主任或教师、政教处、校长。
3.劝说:班主任一旦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疑似传染病例,应当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回家休养,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责任人:班主任、政教处。
4.记录:班主任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 ( 班级、人数、症状、密切接触者、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
责任人:班主任。
5.跟踪:班主任应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任课教师应主动对复课学生进行补课。
责任人:班主任、任课老师。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 ( 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 ) 消毒工作,学校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出现大面积传染情况,学校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
责任人:总务处、分管校长、校长。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卫生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责任人:班主任、政教处。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班主任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政教处负责汇总。
责任人:班主任、政教处、总务处。
附:td一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
成 员:xxx、全体班主任
篇2:大学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z大学关于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暴发流行,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防治、加强合作的原则,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救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蔓延,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出现疫情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积极治疗、正确转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护,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发展。
2、加强领导,群防群控 各部门、各学院要服从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群防群控。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3、依法管理,科学防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用科学方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处置程序与应急措施
1、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例或疑似病例,立即向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不报。
2、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和应急储备的药品及防护设备,派医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科学处置。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例或疑似病例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服从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公安处应立即派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设立警戒线封闭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闭和戒备工作。
5、医护人员对疫情波及的范围、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后,按规定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患者到泰安市中心医院或疾控中心指定医院转送等工作,患者所在单位派人负责协调、调度和陪护。转移后,医护人员应迅速对疫点现场进行消毒及相关处理。同时,校医院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医护人员对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分析汇总,并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向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限制人群集聚活动或停课等建议,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7、根据疫情控制情况,由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疫情平息、解除。
篇3:实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
为确保本校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提高警惕、加强监督、分类应对、统一指挥、迅速有效、密切协同。
(三)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便于预防控制和调查处理,本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以下几类:
1.传染病疫情爆发: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局部爆发流行或发病率比往年同期显著升高,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重大食物中毒或放射事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严重水污染事件。
3.急性化学性中毒或放射事故:急性化学性中毒,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放射丢失事故等。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投毒、爆炸、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等。
(四)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校医、各班班主任、年段长、大队辅导员、各科任老师、学校行政领导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学校任何一个首见责任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在1小时内向教育局汇报,在并向卫生局报告。
3.严格实行首见报告制度。任何学校在职员工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水污染事件等情况,均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教职工均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应急处理
学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应急处理:
1.要迅速组织校医等力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初步科学分析和评估,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和性质,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报告调查情况。
2.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员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对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进行及时、有效初步治疗。
3.及时拨打求助电话(110、120)在第一时间获得帮助。
(六)领导小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