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钥匙管理规定(三)
1.钥匙管理是整个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关系业户财产及人身安全。管理钥匙的部门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设专人保管;
2.钥匙应锁在专用柜中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登记,使用人要签字,以便出现问题后查找原因;
3.每天交接班时,要做好钥匙的交接工作。为保证钥匙的安全使用,交接记录要精确到时、分;
4.钥匙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空置住房钥匙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经过管业部经理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房间,并建立完备的钥匙使用登记手续;
5.钥匙的更换和配制由保卫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换或配制钥匙;
6.对配制的钥匙要备案登记,领取钥匙要签收;
7.处罚:为强调钥匙管理的严肃性,要求钥匙管理人员加强责任心,对因员工个人的过失造成钥匙丢失的应记为过失以示警戒。
篇2:样板房钥匙管理规定
样板房钥匙管理规定
1.1样板房的房门钥匙应明确钥匙的持有责任人(安管部经理、物业部主管,
1.2保洁部主管)并登记签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洁部主管打开房门,由清洁工进入房间清洁,清洁主管级以上人员保管一套钥匙。
1.4物业服务部主管保管一套钥匙,建立交接班记录表,由样板间管理员工交接班时领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样板房的钥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将钥匙转交他人开启房门,如需转移需到物业中心(主管或领班)进行登记。
1.6钥匙如有遗失,应即刻上报物业部,由物业部对房门锁芯进行处理,联系工程部更换钥匙。
1.7安管部按规定应将钥匙封存,无特殊情况不随意使用,晚间如遇特殊情况(如:遇火灾、台风、暴雨)需打开房门,需钥匙持有人或主管级人员现场进行跟进。
篇3: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2)
> 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二)为加强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保证住宿学生财产、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房间门锁与钥匙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由各院(部)辅导员于新生入学前到公寓楼长办公室领取。新生入学后一周内仍未使用的剩余钥匙,辅导员应及时退回。
(二)公寓中心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钥匙,建立宿舍钥匙领取借用登记表。
(三)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门锁、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门锁已坏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因故未带钥匙不能进所在宿舍者,须持学生证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办理临时借用备用钥匙手续。
(四)宿舍调整时,学生须到公寓中心办理调整手续,并把宿舍钥匙交回到公寓楼长办公室,然后领取新房间的钥匙。严禁私换,私配钥匙和自调宿舍。
(五)学生毕业、退学、休学离校时,须将所在宿舍钥匙交回公寓楼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