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违规电摩、轻摩等非机动车整治的通知
最近阶段,校园学生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从今年5月开始至今,我校就因交通意外造成学生1死2重伤的恶性事故,而因违规电摩、轻摩等而造成各类擦伤、骨折等事故的也不在少数。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已经刻不容缓。学校道路作为一个公共场所,人员密度大,而违规电摩、轻摩等在上学、放学时段肆意穿梭于校园自行车流和人流中,给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要求,配合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路面违规电摩的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我校即日起开展校园学生违规电摩、轻摩的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
1、请各系部尽早做好学校关于校园内违规电摩、轻摩等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2、请各系部做好涉及驾驶违规电摩、轻摩学生的统计汇总,并上报保卫处。
3、请各系部协调班主任,及时与相关家长做好沟通,宣讲学校整治违规电摩、轻摩的背景、要求和做法,希望家长,为了师生的人身安全,能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项整治工作。
4、第十周(11月5日—11日),学校、系部、班级层层宣传落实。其中对于涉及学生,请系部准备相关家长对于校园违规电摩、轻摩整治意见要有书面的回执确认。
5、第十一周开始(11月12日起),学校将开始落实整治措施。一是将对仍旧不听劝告,执意驾驶违规电摩、轻摩的学生作系部、班级通报,作为安全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二是所有涉及违规电摩、轻摩将禁止进入校园。
保卫处
二〇**年十一月
采编:www.pmceo.com篇2:附院开展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通知
附院开展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省卫计委、学校《关于开展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将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医院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二、整治时限:20**年12月底前。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统筹推进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纪委:
主任:z
成员:z
职 责: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院干部职工要强化思想认识,一定要充分认识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公开承诺。由医院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各支部具体落实,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全覆盖。医院主要领导要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作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活动于20**年12月5日前完成。书面承诺情况,医院主要领导报委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纪委;其他干部职工报医院纪委备案。
(三)自查自纠。各部门、科室要按照省卫计委、学校的统一部署,督促教育干部职工严格对照省委和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按规定于20**年12月14日前上交医院纪委。医院纪委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监督检查。医院将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现金、公务卡管理,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等工作,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五)加大案件查处。纪委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干部职工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干部职工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干部职工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科室,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干部职工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附件:1. 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附件:2. 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
篇3:街道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通知
街道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街直各单位:
为响应县委“爱我古田,从我做起”、“清洁家园,机关先行”和“美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号召,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前期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营造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经研究,县委决定于20**年4月1日一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月活动。我街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常务副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宣传组。
1.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z
副主任:z
2.督查组成人员:
组长:z
成员:z
3.宣传组组成人员:
组长:z
成员:z
二、活动内容、责任单位及要求
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组织发动群众行动起来,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4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到4月底前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1.环境卫生整治。
(1)城区范围内一级、二级环卫。城区道路清扫清洗,确保道路整洁,无尘土沉积,全天候保洁;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实现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清洗垃圾箱,抓好辖区内大街里弄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责任单位:环卫处,zz社区配合
首席责任人:各社区挂点领导
主要责任人:各社区主干、工作队
(2)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内部及环境卫生。街直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开展“清洁家园、机关先行”主题活动,根据《关于在全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清洁家园、机关先行”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办公场所、宿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街直机关单位
首席责任人:街直机关单位负责人
(3)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村(居)委会发动群众清理废弃杂物,做好房前屋后及内部卫生。并以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卫生管理责任制。
责任单位:z,县环卫处配合
首席责任人:各村挂点领导
主要责任人:各村主干、工作队
(4)各村(居)环境卫生。各村(居)要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持街道、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干净整洁;配备规范的垃圾收集及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定点堆放,日产日清。彻底治理村容村貌,坚决整治沿街道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等现象,疏通路边沟渠、清除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加强公厕管理,实现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讲究卫生,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卫生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树立村容整洁新形象。以z村作为示范点,以z村为重点,推动环境整治月活动全面开展。
责任单位:各村(居)
首席责任人:各村(居)挂点领导
主要责任人:各村(居)主干、工作队
2.河道管理。
配合做好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和管理,配合水利局做好沿河两岸居民的宣传工作,提升村(居)民自觉意识,爱护河流,不乱扔垃圾,保护维持好河道整洁。
责任单位:z
首席责任人:各村(居)挂点领导
主要责任人:各村(居)主干、工作队
3.道路交通。
配合公路部门,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对公路用地内的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进行清理;加强公路绿化带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绿化美化效果。
责任单位:z
首席责任人:各村挂点领导
主要责任人:各村主干、工作队
三、强化督查
为圆满完成此次活动任务,街道督查组要根据《古田县城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福建省卫生县城考核标准》(20**年版)、《福建省卫生城镇管理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标准》、《各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标准》的要求,做好城区市容市貌、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力求做到市容环境整洁,公用设施完好,环境保护有力,交通秩序井然,市场经营有序,公众意识增强。
附件:1.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标准
2.各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标准
*古田县委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
古田县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年4月6日
附件1
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标准
项目 检查评比内容 分 值
自查得分 检查得分 组织管理 30分
领导重视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 案》,有明确的卫生管理责任制,做到卫生工作经常化,层 层有人负责。 10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10
加强卫生宣传工作,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积极参加社会卫生活动。 10
室内卫生 35分
办公室、会议室、健身室、储藏室
、楼梯、走廊、食堂等保 持干净整洁,做到墙壁、门窗、天花板、灯具等无积尘、蛛网、污渍。 15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桌椅、橱柜整洁, 无乱刻乱画。 10
室内设备、用具、物品及盆景花卉摆放整齐、美观、洁净。 10
外环境卫生25分
外环境规划合理,因地制宜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绿化环境。 5
地面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杂物,无卫生死角。 5
设有垃圾(果皮)箱等必要的卫生设施,垃圾箱密闭,做到日产日清;下水道畅通,盖板完整无损;坚持开展除四害活 动,对蚊蝇滋生地买施药物消杀,有防鼠、灭鼠设施,四害 密度低。 5
各种车辆定点摆放,整齐有序。 5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责任区内无垃圾、杂物,无私搭乱 放、乱贴乱画乱挂乱凉晒等现象。 5
公厕卫生 10分
公厕为水冲式或其它无害化厕所,地面无污物,四壁整洁, 无乱贴乱画,有通风设备。 5
经常洗刷消毒,做到无积粪、无污垢,基本无蝇、无臭味。 5
总分 100
附件2
各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考评标准
项目 检查评比内容 分值 自查得分 检查得分 组织管理
15分
领导重视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 案》,有明确的卫生管理责任制,做到卫生工作经常化,层 层有人负责。 5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5
加强卫生宣传工作,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积极参加社会卫生活动。 5
环境卫生 45分
街面、绿化带和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0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 10
无卫生死角。 5
河渠沟塘及翠屏湖周边等水体通畅、水面清洁、无垃圾。6
家畜圈养,无放养现象。 4
垃圾桶、废物箱应美观、整洁,无污渍、破损,无焚烧垃圾现象。 5
工地及周边无扬尘、污水等污染,施工现场规范打围,车辆无带泥上路。 5
容貌秩序 40分
无违法占道、乱摆放、沿街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现象。 10
无违法建设、乱搭乱盖 10
临街商家店招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一店多招现象。 8
无乱牵乱挂现象,无张贴”牛皮癣”现象。 7
车辆无乱停乱放。 5
总分100
篇4:公交公司开展车况设施车辆整洁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通知
公交公司关于开展“车况设施、车辆整洁、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做好公交行风测评工作,6月1日至6月30日,公交处、公司将开展以“车况设施”、“车辆整洁”、“规范服务”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法
1、公交单位与公交单位互查;
2、驻站检查:“车况设施”、“车辆整洁”专项整治检查由公交处稽查科及郊县中队人员组成;
3、跳车检查:“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检查由公交处各科室人员和郊县各中队人员组成。
二、整治内容
1、车况设施:车身外蒙皮、保险杠、玻璃、天窗、车厢地板、顶板、座椅、扶手拉杆、显示屏、报站器、灭火机设施等完好;服务标志齐全清晰、乘坐规则、票价表、路线走向示意图按规定进框。
2、车辆整洁:车身外部、车窗玻璃无积尘;广告不破损;车厢地板、旁板、座椅清洁;驾驶室、门泵盖、发动机表面、轮胎钢圈无油污;仪表台上、车厢末排座位后、售票员工作台不准堆放杂物。
3、规范服务:报清站名、正确使用报站器;对五种人主动动员让座;讲普通话(报站名时及遇外地人问讯时);规范停站,做到“三靠三不”,即:前车停站顶前靠,不赖站、后车进站紧跟靠,不斜靠、车身拎直向边靠,不并停;车辆行驶中严禁打手机,车厢内严禁吸烟。
三、考评办法
1、公交处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违反《条例》规定的,除按《条例》规定处罚外,还将纳入线路经营权考核。
2、公交处将考评结果以小组为单位与项目进行排列,行业将通报检查考评结果,并在《城市交通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
针对以上专项整治要求,公司要求各级管理员切实负起责任,立足自身做好工作。同时要求广大行车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违反者按照规定考核。
篇5:物业公司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通知
物业公司关于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上海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
1. 各楼层楼道卫生;
2. 黑色广告;
3. 卫生死角;
4. 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1. 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
2. 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 严禁饲养无证宠物;
4. 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
5. 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短驳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6. 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
7. 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8. 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
9. 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10. 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电梯厅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
11. 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zz物业管理处
20**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