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乱停放自行车温馨提示5篇 -k8凯发会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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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乱停放自行车温馨提示

  小区关于乱停放自行车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住户:

  近来有些用户只顾自己方便,在小区各栋大堂及楼层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等处,随意摆放自行车,此举引起业主投诉,既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也不雅观。为了其他住户的行走方便,同时也确保小区住户拥有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现提醒各位住户,请勿随意摆放自行车!

  为了方便小区住户自行车的停放,我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了四个地点停放自行车:(见地下停车场自行车停放指示牌)

  一、1栋地下停车场电梯入口处正对面右角处;

  二、3栋地下停车场电梯入口处正对面;

  三、2栋1单元地下停车场电梯入口出来,向右转弯处;

  四、2栋2单元地下停车场电梯入口旁。

  自从7月20日起,仍然不按指定地点随处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我物业服务中心将自行移除。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小区环境因有你的支持,将会变的更美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中心

  20**年7月*日

  (张贴期限:20**-7-13-20**-7-25)

采编:www.pmceo.com

篇2:学校规范校区内自行车停放秩序通知(3)

  学校关于规范校区内自行车停放秩序的通知(三)

  各位师生员工:

  为了方便师生员工在校区内停放自行车,位于人行天桥旁的自行车停放场已经建成。根据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定于9月6、7两日,集中整治**校区自行车停放秩序,清理废旧自行车。现将自行车停放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宿舍区自行车停放地点

  (一)住在学生宿舍1、2、3、5、6、7栋的同学,请将自行车停放在阶梯型停车场;住在学生宿舍8、12、15栋的同学,请将自行车停放在一层停车间;住在学生宿舍9栋的同学,请将自行车停放在校道边的停车带,住在10、11栋的同学,请将自行车停放在公寓停车场;住在学生宿舍13、14栋的同学,请将自行车停放在楼旁停车场;住在16、17、18、19、20、21、22栋的同学,骑自行车往来主校区,请将自行车停放在人行天桥旁的自行车停放场。

  (二)宿舍区道路、宿舍楼门口、草坪、楼梯口等处不准停放自行车。

  二、教学区、办公楼、图书馆、万人食堂等处的自行车停放地点

  (一)请将自行车停放在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处的指定停车位;骑车前往万人食堂和生活区的同学请将自行车停放在道路两旁的停车带。

  (二)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大门、万人食堂前及两侧、生活区前道路上不准停放自行车。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位师生员工按照要求停放自行车,对违规停放的,保卫处将按照规定实行查扣。

  (二)个人如有不用的废旧自行车,请于9月3、4、5日先行处理。

  (三)请各位车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上锁,以免车辆丢失。

  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

  学生处

  保卫处

  团委

  二0**年九月三日

篇3:花园小区规范自行车停放通知

  花园小区关于规范自行车停放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公共场所秩序,方便小区业主,服务处在a、f栋架空层划出黄色自行车临时停放区,请各位车主将车辆放置在黄色划线内,并保持车辆停放整齐,请违规停放车辆业户在3月6日前整改完毕。

  敬请各业主/住户相互知照,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花园服务处

篇4:学校学生公寓区自行车规范停放通知

  学校关于学生公寓区自行车规范停放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加强校园消防和交通管理,美化宿舍区环境,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开展自行车规范停放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公寓楼内、公寓主入口及公寓消防疏散门一律不得停放自行车等车辆。

  2、学生及其他人员的自行车只能停放在各楼指定标线内的区域,自行锁好,摆放整齐,其他位置禁止停放;

  3、要有序的停放自行车,严禁在取车时不顾他人利益推倒或踩坏其他自行车;

  4、校内禁止学生使用摩托车。凡有摩托车的同学,请在将自己的摩托车骑回家或自行妥善处理;

  5、学校将开展自行车专项清理,对废旧无主自行车进行清理,对于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自行车将一律拖走;

  6、要增强法律意识。偷盗自行车、买卖来历不明的自行车都是违法行为,一经查明,必定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如发现偷盗自行车行为要大胆制止、必要时及时报警。

  学生工作处

  二〇**年十二月

篇5:学校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学校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秩序,加强校区机动车、自行车的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文理综合楼各区、物理、化学实验楼、行政艺术楼等楼内一律不准停放自行车。各处(室)、系(院)、部、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学生的管理,院综治委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违规停放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处(室)、系(院)、部、馆部门的责任,记录在案,扣除年度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分数。

  二、校园内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地点明确如下:

  1、机动车:学院公用机动车辆、教职工的私用汽车停放在行政楼北水泥路面的停车线内以及保卫处在校园其它地方规划的停车线内。

  2、摩托车、自行车地点:

  文理综合楼各区、实验楼前、大门内东西路两侧便道和环校东边南北路便道上、文理综合楼b区、c区阶梯教室外侧走廊下。在以上地点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要自觉在规定的白线内摆放整齐。

  3、校区田径运动场不准停放任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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