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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物业客服部回访工作制度

  1目的

  确保对业户投诉处理和需求服务效果的及时反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范围内投诉处理和服务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负责对任何信息产生之缘由追溯处理。

  3.2物业客服部负责对业户的回访工作。

  4工作程序

  4.1回访方式

  业户回访一般可采用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

  4.2回访分类  回访一般分投诉回访、接报修回访、日常主动性回访。

  4.3、投诉回访

  4.3.1、无论何种方式收到投诉信息,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3.2、客服管理员应客观分析并调查投诉事件起因。

  4.3.3、协调并落实相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和结果。

  4.3.4、联络投诉业户并取得最终谅解。

  4.4.5、回访中应了解业户对投诉处理的满意情况,如不满意应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直到业户满意为止。

  4.3.6、将结论及相关措施上报主管并备案,以利工作进步开展。

  4.4接报修回访

  4.4.1接到维修服务需求信息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4.2通报维修部门。

  4.4.3跟踪落实维修,两天内未处理完毕及时通报客服主管,由主管跟进处理。

  4.4.4对维修满意度进行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一般由内场安排回访工作,外场负责回访,回访时间一般安排在返单后的第二天。

  4.4.5对维修回访内容主要有:维修及时性、工作人员态度、维修质量。

  4.4.6业户维修服务回访率不得低于95%。

  4.4.7对公共部位接报修应做好相关记录,跟踪处理结果,回访事宜由报修人确认。

  4.5日常性主动回访。

  4.5.1随机选择业户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

  4.5.2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主管、经理。

  4.5.3日常性主动回访主要参照业户满意度调查相关规定进行。

  5工作记录

  接待记录

  投诉处理登记表

  商铺维修报修单

篇2:市供销社回访谈话制度

  市供销社回访谈话制度

  一、回访谈话对象:市联社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属公司正副经理、直管基层社理监会正副主任,在新任职的第一年,接受组织上两次回访谈话。

  二、工作程序:

  (一)第一次回访谈话。在任期满半年时进行第一次回访谈话。一是座谈了解新任职干部适应工作的情况。由监察室牵头,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座谈的方式对新任干部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干部适应新的领导岗位和新的工作环境情况,与班子其他成员团结配合情况,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参加座谈的范围是:回访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本单位的行政人员。二是形成考察材料。根据座谈了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找出干部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形成书面材料。三是向市联社党组汇报。形成有针对性的书面反馈意见,结合实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四是反馈意见。由原考察组采取单独面谈的形式,将形成的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回访谈话对象,对干部的缺点和不足,采取既严肃又宽容的态度,方法上更多采取先扬后抑的做法,以客观分析和积极引导为主,坚持耐心与诚心、鼓励与帮助并举,使被谈话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五是限期整改。被谈话对象根据反馈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措施报交局监察室存档。

  (二)第二次回访谈话。需进行回访谈话的干部在新任职满一年时,接受第二次回访谈话。属新任职试用期一年的干部,第二次回访谈话与试用期满考核一并进行。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程序,对干部在任职一年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上次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对适应工作比较快,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有惰性思想、进取心不足的,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或诫勉,指问题纠偏差;对暴露问题或不适宜担任领导工作的,建议市联社党组及时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三、建立回访档案。根据回访谈话情况,填写《新任科级领导(企业领导)干部回访谈话记录表》,建立新任科级领导(企业领导)干部回访谈话档案,内容包括谈话时间、人员,新任职领导干部半年、一年工作实绩、主要表现和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下步建议等,由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签字存档。

篇3:地产公司客户回访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让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提高客户居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地产的品牌,同时体现公司对客户的重视与关注。

  二、形式

  2.1上门回访(采访)

  2.2电话回访

  2.3信函回访(公开信)

  三、类型

  3.1对业主意见征询的回访,在征询过程中的意见进行收集。

  3.2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业主的投诉、上级单位转呈投诉的回访等。

  3.3在工作中对业主的建议或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4在管理处登记的客户回访记录表收集回访(需要管理处提供每半月提供登记表)对物业维修、服务、质量回访,客户的满意度回访。

  四、内容

  4.1上门回访必须有客户的签名,电话回访不作此项要求,需在回访表中注明是工作人员。

  4.2在回访过程中,如果客户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事情不能马上解决或暂时无法作出明确的答复,应告知具体时间给予回复(重视客户)。

  4.3对同一问题遇到多次投诉(指投诉者向不同部门反映相同的事件),客户服务部应作记录重点处理。

  4.4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回访率达90%---100%。

  五、表格(附件)

  客户服务部回访记录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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