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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培训

  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培训

  第九章 培 训

  第一条 培训目的

  1.1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

  第二条 上岗培训

  2.1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2.2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岗位应知应会;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大厦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2.1.2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2.2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

  第三条 在岗培训

  3.1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3.1.1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大厦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大厦外培训。

  3.1.2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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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大厦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3.2.1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3.2.2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识、新技能、等等。

  3.2.3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3.3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 待岗培训

  4.1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4.1.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等。

  4.1.2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大厦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3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执行。

  4.4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如下:

  待岗期内,发基本工资,停发任何形式的奖金和津贴、补贴。

  对延长待岗期三个月的,从延长期的当月起其基本工资逐月递减20%,但最低额不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待岗培训员工不享有当年年休假。

  4.5员工待岗培训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回原部门,若原部门无法接收,大厦将另行安排岗位,员工工资按新岗位重新确定,若员工不服从分配,大厦可与员工终止合同。

  4.6 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若再次被列为待岗对象,可劝其辞职或作辞退处理。

篇2: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假期

  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假期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条 假期类别

  1.1大厦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产假和事假。

  1.2 除长病假外,大厦给假以“工作日”计。

  第二条 请假规则

  2.1 所有休假应事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别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 按请假核准权限获批准后, 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存。

  2.3 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

  3.1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3.2大厦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四条 婚、丧假

  4.1员工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符合计划生育晚婚的(男员工晚于25岁,女工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1.1婚假工资照发,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4.1.2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前或后1个月内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特批。

  4.2 如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大厦将给予员工最长三天的丧假。

  4.2.1 员工如需请丧假,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4.2.2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 年休假、补休假

  5.1大厦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5.1.1员工为大厦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连续6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将支付基本工资、奖金和岗位工资。在部门允许下,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5.1.2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向部门提出申请,获得3级批准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在启用前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

  5.1.4为保证大厦的日常有效运营,部门主管将提前为每位员工计划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员工在未得到大厦事先同意情况下, 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5.2大厦实行补休假制度

  5.2.1员工为大厦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个工作日的补休假;

  5.2.2员工请补休假需提前1周书面申请。

  5.2.3补休假需在一年之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补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六条 病假

  6.1员工每月可以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6.1.1一个日历月中,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在扣除当月出勤奖后,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6.1.2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6.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大厦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大厦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归档。

  第七条 产假

  7.1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

  7.1.1单胎顺产休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十五天至预产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给假1天。

  7.1.2 24岁以上分娩头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给假3天。

  7.1.3难产多胎等根据各地方政府规定给假。

  7.2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通知部门主管其怀孕状况。

  7.2.1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7.2.2产假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

  第八条 事假

  8.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职处理。

  8.2事假期间工资不发。

篇3: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福利

  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福利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条 社会保险

  1.1 大厦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条 医疗福利

  2.1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大厦可视具体情况,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2.3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2.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5员工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工服、住宿、就餐

  3.1工服由大厦提供,员工应细心保管并及时清洗,保持整洁。

  3.2非工作需要或未得到特别许可,不准工作服离店。离职时需如数完好的归还.

  3.3大厦为外地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员工不得私留亲友在宿舍.

  3.4大厦为员工在工作日提供工作餐,不得私留亲友用工作餐,不兑现金,不累计用餐.

篇4:海南中学以老带新师资培训活动方案

  海南中学以老带新师资培训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海南中学作为一所历史文化积淀雄厚、蜚声省内外的琼崖名校,其骄人的办学成绩多年来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同行的钦慕嘉许。这一切皆有赖于长期以来我校一直保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形势需要,着眼于学校现实与未来的发展,延续我校的历史荣光,弘扬“爱校敬业、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以老带新”新任教师从师学习活动,在校内聘请一批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新任教师的指导教师,指导新任教师尽早熟悉我校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管理制度,胜任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新任教师的迅速成长。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责任

  (一)资格:受聘担负指导责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在海南中学工作六年以上的经历,且拥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德高业精、在校内外拥有一定知名度。在得到海南中学学术委员会的推荐、聘任之后,方可具备担任指导教师的资格。

  (二)责任:指导教师应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共同参与、合作交流的方式,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对新任教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指导教师负责从教育理念、专业思想和教学技巧三个方面对新任教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指导教师负责帮助新任教师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制度要求。

  每位指导教师可同时指导一至三名新任教师,为期三年。指导教师每学期听新任教师的课不少于10节。

  三新任教师的认定范围与任务要求

  (一)认定范围

  大学毕业到我校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

  在我校任教不满三年的教师。

  从事现职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

  其他志愿参加“以老带新”活动的教师。

  (二)从师任务及要求

  1、从师者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制定三年的从师计划(以一学年为单位),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正确指导和考核,力求更好地胜任教育教学任务。

  2、从师者应主动邀请指导教师对自己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每学期将不少四个典型课的教案和一个典型课的教学案例交指导教师审阅后签名送教研室存档。

  3、从师者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12节。

  4、每学期完成一篇从师体会。

  5、从师学习时间为三年。

  三、评比及奖励

  1从师活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由教研室对“师徒对子”进行全面考核,学校每学期发给指导教师一定的经济补贴。

  2教研室负责对从师者进行考核,对其中的优秀者,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新任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从师者在参加各种教研评比活动中获得校二等奖以上。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责任感,有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

  (3)有勇于实践善于总结的工作精神和方法,能主动虚心地向指导教师学习,能和有关教师研讨教育教学问题,能较好地完成从师计划,履行从师职责。

  (4)专业知识不断充实,教材内容熟悉较快,教学方法不断改进,教学效果不断提高。

  (5)既能教书又能育人,组织能力和感化能力不断提高。

  3 教研室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的“对子”给予表扬和奖励。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篇5: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薪酬

  写字楼物业员工手册之薪酬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条 工资构成

  1.1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其中出勤、表现、效益奖各占1/3)构成。

  1.2 大厦根据员工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和个人表现确定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平均小时工资为其月基本工资除以****(员工平均每月工时)。

  1.3 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主管人员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大厦每年将根据大厦当年效益情况,给予部门一定数额的奖金,员工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部门按大厦规章制度决定。

  第二条 工资支付

  2.1 大厦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1.1 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1.2 公司发薪日为每月10-12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2 大厦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2.3 本大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大厦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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