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儿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长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园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①要详细掌握学校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
②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③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④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尊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要确保校车每次运载幼儿时不出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⑥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药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七、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单位:****中心学校单位: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3)
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六十铺中心校与你单位签订****学年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全年道路重大交通事故控制为0。
(二)杜绝发生群体交通事故和交通责任事故,严防一般交通事故。
(三)校车手续齐全,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运营。
(四)严格按核定人数运营,不超载,不超速。
(五)驾驶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六)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有教师护送,且有记录。
二工作要求
(一)以***为指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严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作的决定。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车和驾驶人资质规定落实校车和驾驶人,严格把关,严禁聘用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和使用达不到安全性能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三)学校定期组织车辆和驾驶人到交巡警大队接受资质审查,确保资质合法有效,逐步改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环境和条件。
(四)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校车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强化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领导,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校车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五)加强对师生员工、学生及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定期组织学生集中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事故录像、知识竞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六)严格执行师生外出参观、学习、旅游、考察的用车报批制度;任何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租赁车辆组织师生、儿童外出活动。
(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必须在半小时以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情等主要情况向县交警大队和六十铺镇人们政府报告,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得误报、瞒报、漏报和迟报。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将配合交警等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考核办法(一)六十铺中心校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将作为各民办校办学资质年度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因失职、渎职或安全管理工作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六十铺中心校将协助交巡警大队等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与民事责任。
中心校(盖章)幼儿园(盖章)
签字:签字: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