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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物业员工奖罚条例

  nj物业员工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采编:www.pmceo.com

篇2:餐厅员工劳动纪律奖罚细则

  餐厅员工劳动纪律奖罚细则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衣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3、遇到客人,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

  4、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大吼大叫、大声说话。

  9、不得罢工,或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

  10、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争辩。

  11、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10——20元/次。

篇3:餐厅服务员工作奖罚制度

  餐厅服务员工作奖罚制度

  1、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准擅自离岗;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规范标准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女员工:上班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3、男员工: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勤修面。

  4、衣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5、大堂服务员在为客人服务过程中要掌握轻重缓急:先帮客人就座,客人入座后先送上例汤;然后到客人面前点餐,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

  6、大堂服务员要面向就餐客人;不要背对客人、倚窗往外望或聊天等,要时刻注意客人就餐状态,随时随地为客人提供服务;如有客人抽烟,及时为客人送上烟灰缸。如有客人要茶水的,及时为客人送上茶壶、茶杯等。

  7、不要忽视每一位潜在客人。不要放过来本店的每一位客人,哪怕他只要了一盘青菜或是与熟人就座,也可及时送上一个例汤,并可向他(她)推介本店特色。

  8、当上菜速度较慢、客人等了较长时间才上菜时,服务员在报完菜名后要对客人说“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您的饭菜,请慢用。”

  9、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10、所有员工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该帮忙时要帮忙,该出手时要出手,协同作战,互相帮助。

  11、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喂奶、喂小孩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12、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3、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视情节轻重扣款5元,一月内无出现差错者奖励50元。

篇4:物业企业员工奖罚标准(3)

  物业企业员工奖罚标准

  一 表扬与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口头表扬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始终如一;

  2. 服务热情,受到业主、客户口头表扬;

  3. 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有提高;

  4. 日常工作取得进步;

  5. 在工作中节约公司资源,能省则省以减低成本;

  6.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给予20-200元(参考)经济奖励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服务礼仪佳;

  2.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

  3. 拾金(物)不昧;

  4.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

  5.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6. 将他人贿赂、k8凯发会员登录的合作伙伴送礼之类上交公司处理的;

  7. 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

  8. 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

  9.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嘉奖,同时给予200-5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影响较大的;

  2.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

  3.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

  4. 拾重金而不昧(物业观察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水平确定);

  5. 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 其它应嘉奖的事项。

  (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特级嘉奖,同时给予500-20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2.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3. 为保护公有财产、保护业户生命及财产,见义勇为的;

  4. 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5.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有显著成效的;

  6. 其它应特级嘉奖的事项。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优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1. 品行优秀,服务勤劳,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3.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的;

  4. 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5. 大部分工作可达到杰出标准,出色完成授予的各项工作,解决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能促进团体的工作,优势显而易见的;

  6. 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的;

  7. 其它应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事项。

  二 处罚内容及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

  1. 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写乱画等不爱护公物与公共卫生的;

  2. 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闲聊、大声喧哗或工作时间无法取得联系的;

  3. 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

  4.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5. 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

  6.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

  7.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8. 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

  9. 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2. 不穿制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

  3. 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

  4.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听音乐等;

  5. 违反工作场所制度,不听劝阻;

  6. 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的;

  7. 拾遗不报的;

  8. 一个月累计达两次受到口头批评的;

  9. 其它应通报批评的事项。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小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5%-10%(参考)的经济处罚

  1.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的;

  2. 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及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

  3. 因工作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或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致使所负责工作发生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损失隐患的;

  4. 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影响指令性任务完成;

  5. 由于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但影响不严重的;

  6. 未经许可,在公司正常业务以外使用公司名称、公司信息资料用于个人目的的;

  7.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8. 不听从公司和上级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秩序和业务开展;

  9.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中的责任、质量事件知情不报;

  1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

  11. 其它应记小过的事项。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10%-15(参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降职或撤职处分

  1. 贵重物品拾遗不报的;

  2. 将公司设施、设备、车辆用于私人目的;

  3.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诿;

  4. 与客户、业主发生争执,见客户、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时间饮酒及在酒精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6.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

  7. 未经公司同意有兼职行为(开个玩笑,如兼职做物业观察编辑),经教育及时悔改的;

  8. 工作态度粗暴无礼、职业道德低下;

  9. 管理人员疏于履行管理职责,办事不公,袒护下属;

  10.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11.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的;

  12. 对公司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未能积极有效处理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13. 做出影响公司声誉和恶化经营环境的行为的;

  14.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的;

  15.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小过的;

  16. 其它应记大过的事项。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处分)而无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偷窃、故意泄露、伪造公司商业秘密;

  2. 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 煽动员工、业户搞群众集会或聚众闹事;

  4. 造谣惑众,散布流言、谣言,煽动员工怠工,严重影响工作的;

  5.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6.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程序,影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 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

  8.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 受到司法机关治安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偷窃、侵占公司资产;

  11. 索贿、受贿;

  12.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3. 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坏公司声誉、污蔑公司领导;

  14.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任何欺骗行为——如伪造学历、经历;虚报费用报告;骗取病假、各类补贴等;

  15. 其它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

  一

  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口头表扬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始终如一;

  2. 服务热情,受到业主、客户口头表扬;

  3. 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有提高;

  4. 日常工作取得进步;

  5. 在工作中节约公司资源,能省则省以减低成本;

  6.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给予20-200元(参考)经济奖励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服务礼仪佳;

  2.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

  3. 拾金(物)不昧;

  4.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

  5.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6. 将他人贿赂、k8凯发会员登录的合作伙伴送礼之类上交公司处理的;

  7. 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

  8. 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

  9.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嘉奖,同时给予200-5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影响较大的;

  2.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

  3.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

  4. 拾重金而不昧(物业观察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水平确定);

  5. 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 其它应嘉奖的事项。

  (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特级嘉奖,同时给予500-20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2.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3. 为保护公有财产、保护业户生命及财产,见义勇为的;

  4. 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5.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有显著成效的;

  6. 其它应特级嘉奖的事项。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优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1. 品行优秀,服务勤劳,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3.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的;

  4. 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5. 大部分工作可达到杰出标准,出色完成授予的各项工作,解决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能促进团体的工作,优势显而易见的;

  6. 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的;

  7. 其它应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事项。

  二 处罚内容及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

  1. 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写乱画等不爱护公物与公共卫生的;

  2. 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闲聊、大声喧哗或工作时间无法取得联系的;

  3. 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

  4.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5. 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

  6.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

  7.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8. 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

  9. 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2. 不穿制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

  3. 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

  4.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听音乐等;

  5. 违反工作场所制度,不听劝阻;

  6. 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的;

  7. 拾遗不报的;

  8. 一个月累计达两次受到口头批评的;

  9. 其它应通报批评的事项。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小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5%-10%(参考)的经济处罚

  1.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的;

  2. 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及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

  3. 因工作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或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致使所负责工作发生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损失隐患的;

  4. 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影响指令性任务完成;

  5. 由于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但影响不严重的;

  6. 未经许可,在公司正常业务以外使用公司名称、公司信息资料用于个人目的的;

  7.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8. 不听从公司和上级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秩序和业务开展;

  9.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中的责任、质量事件知情不报;

  1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

  11. 其它应记小过的事项。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10%-15(参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降职或撤职处分

  1. 贵重物品拾遗不报的;

  2. 将公司设施、设备、车辆用于私人目的;

  3.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诿;

  4. 与客户、业主发生争执,见客户、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时间饮酒及在酒精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6.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

  7. 未经公司同意有兼职行为(开个玩笑,如兼职做物业观察编辑),经教育及时悔改的;

  8. 工作态度粗暴无礼、职业道德低下;

  9. 管理人员疏于履行管理职责,办事不公,袒护下属;

  10.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11.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的;

  12. 对公司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未能积极有效处理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13. 做出影响公司声誉和恶化经营环境的行为的;

  14.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的;

  15.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小过的;

  16. 其它应记大过的事项。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处分)而无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偷窃、故意泄露、伪造公司商业秘密;

  2. 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 煽动员工、业户搞群众集会或聚众闹事;

  4. 造谣惑众,散布流言、谣言,煽动员工怠工,严重影响工作的;

  5.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6.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程序,影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 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

  8.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 受到司法机关治安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偷窃、侵占公司资产;

  11. 索贿、受贿;

  12.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3. 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坏公司声誉、污蔑公司领导;

  14.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任何欺骗行为——如伪造学历、经历;虚报费用报告;骗取病假、各类补贴等;

  15. 其它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

篇5:物业员工奖罚规定

  员工奖罚规定

  1、奖励

  1)奖励形式: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

  2)奖励条件: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a)在经营管理、服务质量、技术改造、增收节支等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实施后有明显的成效;

  b)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

  c)发现事故苗子或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人身伤亡、设备设施事故发生;

  d)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的事件,使企业形象免受损害;

  e)为保护国家、人民及业户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在维护正常的秩序或社会治安中成绩明显;

  f)在改进管理处或小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创建文明小区建设中成绩显著;

  g)为企业做出其它贡献。

  2、处罚

  1)处罚形式:警告、记过、解除合同、辞退。

  2)处罚标准:警告一次扣1天工资,记过一次扣3天工资。一年内警告处分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年累计记过2次者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3)处罚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警告处分:

  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b)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私自调班、调休;

  c)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d)其他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需给予警告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a)一年内受过警告处分2次;

  b)工作时间睡觉;

  c)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

  d)无故缺勤1天;

  e)违反标准操作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f)服务态度差,遭到客户合理投诉,造成一定影响;

  g)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须给予记过处分。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a)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

  b)一年内记过2次;

  c)一年内无故缺勤2天(含2天);

  d)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a)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

  c)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或收取他人贿赂;

  d)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

  e)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工具、办公用具及重要文件;

  f)遇非常事件,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务蒙受损失;

  g)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h)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或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

  i)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务资料,造成公司损失;

  ii)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须给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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