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收费自查情况汇报
自20**年以来,我校一直以**大精神和***为指导,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树立教育形象,满足群众要求”为标准,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转变作风,从严治教,依法治校,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在此,就我校**年秋季以来的收费自查工作向上级领导作如下汇报:
一、强化收费管理网络建设
为了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后勤人员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
成立了**市**中学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收费监督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实施,专项工作定责定人,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制定了《**市**中学收费管理制度》、《严禁假期补课制度》、《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及教辅资料制度》、《**市**中学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工作上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师德师风不正一票否决制、安全卫生工作不到位一票否决制。与所有教工签订收费管理责任书,对有违规收费、加码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正当行为的相关负责人从重从快查处,给予相对等的处分,将违规所得全额退还学生,不准参加评先评优和晋级,情节严重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调离我校,绝不姑息。
二、代办收费项目
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要求,代办收费项目工作得到落实。去年以来,我校所代办收费项目只有2种,即作业本费和中考报名费,20**年秋季代收作业本费每生14元,共计27440元,已及时全额上交教育局勤工俭学科;20**年春季代收作业本费每生14元,共计26142元,秋季代收作业本费每生14元,共计24318元,已及时全额上交市财政支付中心;20**年中考报名人数为812人,按上级规定每生收取报名费55元,共计44660元,已及时全额上交教育局财务科。除此两项外,无任何收费项目。
三、其他
1、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之前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代收费项目、代收费标准,并发放家长回执单,填写收费明白卡,收费后填写统一正规票据,交由家长保存。
2、学校没有擅自设立任何(例如:转学费、赞助费、择校费、补课费等)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无任何搭车收费现象。
3、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市教育局财务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四、校务公开
学校及时公开教育行政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学校信息、经费使用等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党内民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财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学生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教育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义务教育经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校先后获得沧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沧州市教师培训先进集体、沧州市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市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市教育教学优胜单位等光荣称号。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搭车收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篇3: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20**年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20**.12
五寨县经管中心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20**年11月28日
阳高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综合检查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摊派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
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疾病防控、殡葬服务、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7、农村殡葬服务不出现收费问题,但仍出现攀比现象,殡葬费用持续上涨。
篇4:小学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收费自查自纠报告*小学
20**年4月10日*小学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阿荣旗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