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培训教材
一、员工守则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天津市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 办公室要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隐瞒或假造。
3 按照本公司《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4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
7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10 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二、工作态度
1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 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
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
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仪容仪表
(一) 着装(保安员冬、夏装按公司保安统一服装着装)
1、 冬季保安员上岗时统一着装,穿黑色皮鞋。
2、 保安员应佩戴工作证上岗,工作证写明单位、姓名、职务、编号等。
3、 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4、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5、 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 仪容仪表
1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面头发不得超过1.5cm。
2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结正领带,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传呼机、锁匙扣
3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武装带要扎紧。
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三) 行为举止
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2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3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
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篇2:商店保安员职位说明书
商店保安员职位说明书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保安员 职位编号:
职位层级: 职位类别:支持类
职位等级: 所属部门:商店
直接上级: 保安队长 编制日期:20**.1.18
职位目的 维护商店营业秩序,保护商店财产、员工安全
岗位职责 描述
1、参加晨练、晨检后上岗进行店面巡视;
2、夜间驻店进行商店防火、防盗的安全巡查;
3、监督商店内员工的上班考勤打卡和下班的验证、验包工作;
4、负责手机、黑小、白小等柜台小件的早晚交接;
5、接听营业时间以外的值班电话。
任职资格 内容 必备条件 期望条件
教育水平 高中
工作经验 1年同职工作经验
技能与能力 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商品防盗知识,具备一定的军人素质,善于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及灵活应变能力
个性与品质 认真负责,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工作精神
篇3:保安员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方案
**物业有限公司安防作业指导书
保安员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方案
1.目的
为了维护辖区内正常秩序,对于极个别的业户、客人不执行管理处规定,蛮横无礼,严重妨碍治安员履行服务职责和权利而制定本处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保安队员。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本方案实施后的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本方案贯彻、执行。
4.内容
4.1处理方案
4.1.1在巡逻岗发生下列情况:
4.1.1.1业户、客人在管理范围内乱扔垃圾,不听值班巡逻员阻止、纠正时。
4.1.1.2业户和饲养小动物妨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或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留养又不听劝阻时。
4.1.1.3业户的私人大件物品未经管理处的允许擅自存放在公共走郎、消防通道,影响其他住户正常活动又不听劝阻或纠正时。
4.1.1.4业户、客人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听从值班巡逻员的纠正时。
4.1.1.5业户、客人在小区或大厦范围内不按指定地点乱停放汽车、自行车,又不听从值班巡逻员制止和安排时。
4.1.2在岗亭发生下列情况:
4.1.2.1司机不按规定秩序,伺机强行驶出或驶入,又不听从停车场管理员指挥时。
4.1.2.2车辆出停车场手续不齐全强行驶出,又不听从停车场管理员的解释时。
4.1.2.3司机不按规定交纳停车费,停车场管理员解释无效时。
4.1.3在地下车库岗发生下列情况:
4.1.3.1司机乱停放车辆,又不听从保安员的劝阻时。
4.1.3.2司机或其他人员乱扔乱丢垃圾,又不听从治安员的劝阻时。
4.1.4在电梯大堂、大门岗发生下列情况:
4.1.4.1业户、客人携带大件物品,不按规定办理手续,强行进出,又不听从值班保安员的解释阻止时。
4.1.4.2不熟悉的业户、客人进出大厦门,不出示证件或不能报出所住楼屋或来访业主的姓名,又不听从劝阻时。
4.1.4.3在地面停车场不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又不听从保安员的劝阻时。
4.2处理步骤:
4.2.1值岗保安员用对讲机通知治安班长,由班长耐心解释。班长态度应不卑不亢,和蔼友善,千万不要盛气凌人、态度粗暴、训斥当事人。依照《保安员处理问题的原则与方法》处理,使用礼貌用语,说话婉转和气、条理清晰、理由要充分,力争妥善处理,劝导违者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如出示通行证、不随地吐痰、到指定区域抽烟等。
4.2.2若保安班长处理未果时,用对讲机通知保安队长,由队长处理,若仍不能处理时,执行4.2.3程序。
4.2.3经过4.2.1、4.2.2程序仍不能妥善处理时:
4.2.3.1当值保安班(队)长、保安员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
4.2.3.2尽量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及时将事态报告管理处。
4.2.3.3中控室尽量把发生的纠纷现场情况进行录像,以备公安部门取证用。
4.2.3.4中控室立即通知附近巡逻保安员赶赴现场,劝阻平息纠纷。
4.2.3.5妨碍各岗位治安服务,已经无法履行服务,违反《保安管理管理处罚条例》时,应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2.3.6在执行4.2.3.5时,必须经管理处领导同意。
4.2.4依据情节,有必要时,执行《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程序》。
5.记录
无
6.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