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三机关人大、政协地下车库工程材料检验检测方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涪陵区武陵山旅游区大木乡安置房项目(第三标段)
编号:
致:
重庆华大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涪陵区武陵山旅游区大木乡安置房项目(第三标段)材料检验检测方案
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审查。
附:材料检验检测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目录
一、编制依据·······································4
二、工程概况····················5
三、管材料进场检测试验理制度············6
四、检测试验方法··················12
涪陵三机关人大、政协地下车库工程
材料检验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涪陵三机关人大、政协地下车库工程”,共2栋单体工程,及人大地下车库工程和政协地下车库工程。工程分别布置在2个区域内,其结构、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相同,本设计方案包括2栋所有施工内容。该工程位于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三机关内,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人大地下车库834.88㎡、政协地下车库703.46㎡,车库层高均为4.2米,人大地下车库:长48.8米,宽18.2米,政协地下车库:长42.5米,宽58.2米。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标准》gb1499-98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2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bj107-97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砌筑砂浆比配合比设计规程》jcj98-20**
《外墙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cj126-2000
涪陵三机关人大、政协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图纸
重庆群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质量、安全管理文件
三、管材料进场检测试验理制度
3.1材料进场实行检测试验管理制(工作流程详见“附图”)
3.1.1现场设试验组,并购置试验设备。
3.1.2现场配备一名试验员,试验工一名,试验组由技术部领导。
3.1.3试验组负责现场原材的取样和送试,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送试等试验工作。
3.1.4施工期间分层分段对试验项目按时间顺序分别连续编号,并应分各种监理台账。
台账包括:
混凝土试块制作台账、钢筋接头试验台账、检测设备台账、钢筋原材试验台账、其它台账。
3.2工程施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质量,体现施工检查、检验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管理制度。在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见证下,由试验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3.2.1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3.2.1.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养);
3.2.1.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2.1.3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3.2.1.4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
3.2.1.5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依据gb50204-20**第10.1.1);
3.2.1.6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3.2.1.7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依据gb50210-20**第3.2.6条);
3.2.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要求及数量
3.2.2.1用于承重的混凝土试块,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流水段划分的段数,每段取样,见证数量率100%;同条件结构实体检验试块留置: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少于10组。以构成强度非统计法具有代表性,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少于3组。
3.2.2.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按进场次序、数量取样,见证送检数量100%;
3.2.2.3钢筋接头按流水段,每段取样见证送检数量率100%;
3.2.2.4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泥按进场次序、数量取样,见证送检数量率100%;
3.2.2.5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取样见证送检率100%。
3.2.2.6工程的重要部位可增加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应监理及业主要求);
3.2.2.7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检,不得另行进行:
3.2.3见证人职责和要求
3.2.3.1本工程须设l名取样和见证送检见证人:
3.2.3.2见证人必须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有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
3.2.3.3见证人必须已取得“见证人岗位资格证书”或具有“记录工程师资格证书”;
3.2.3.4见证人必须向质监站和送检单位递交见证人备案书;
3.2.3.5因故更换或新增见证人应办理见证人变更手续;
3.2.3.6施工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必须由见证人员随机确定;
3.2.3.7现场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见证,并作好签字见证记录;
3.2.3.8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封志后,送至试验室;
3.2.3.9见证人员对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定责任。
3.2.4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3.2.4.1施工负责人和建设(监理)单位双方考察试验室,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3.2.4.2建设(监理)单位向试验室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3.2.4.3试验人员在现场按有关标准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样制作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3.2.4.4试验室在有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的试验报告上应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汇总后于其它施工资料一起纳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3.2.4.5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试验室及时通知承担监理工程的质检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
3.3试验设备
3.3.1试验设备的配备
试验设备一览表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有鉴定证书
3.3.2试验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3.3.2.1建立定期送检与保养试验设备台帐。
3.3.2.2使用试验仪器要严格按规程进行,不允许非试验人员操作。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试验仪器性能不正常,应立即停用作调试或送修。
3.4检测试验人员职责
3.4.1认真贯彻国家、部及重庆地区办颁发的建筑工程的法规、规程、规定、试验方法和有关制度。
3.4.2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试,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3.4.3一切原始数据不准随意涂改和抽撒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计算和审核必须有两人完成。
3.4.4对各种试验数据结果归纳总结,分别建立试验设备、试样送检等台账。
3.4.5如有不合格试验结果,试验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
3.4.6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检验校核、保养,做好记录。
3.5检测试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3.5.1商品混凝土资料
商品混凝土随车资料,试验员负责收存核验,并复印一份盖章后,由相应楼号资料员报监理。
3.5.2各种需做复试的资料出厂证明文件,由材料组和技术员核对后给试验员,并告之材料进场数量及材料所用时间,试验员及时将进场材料作相关试验,并及时将试验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阅合格后交资料室存档,同时复印盖章报监理。
3.5.3注意事项
在监理(建设)认可后及时通知材料组对材料进行标识放行。
四、检测试验方法
4.1.3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l4902-94)规定取样。
4.1.3.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
4.1.3.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4.1.3.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4.1.4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4.1.4.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4.1.4.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4.1.4.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1.4.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4.1.4.5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块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1.5粉煤灰混凝土
4.1.5.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4.1.5.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 20mm。
4.1.5.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4.1.6试块制作和养护
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的要求,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和养护按下列规定:
4.1.6.1试块的制作
1)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型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gb/t50081-20**的规定;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在试验室拌制混凝土时,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度:水泥、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0.5%;骨料为±l%。
取样或试验室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拌制后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 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块成型方法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圆柱体试块的制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试块制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取样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锨再来回拌合三次。
a、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块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b、用人工插捣制作试块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c、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块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宜用直径为中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l0~20mm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4.1.6.2试块的养护
试块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块,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 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 2℃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的试块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块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4.1.6.3试验记录
试块制作和养护的试验记录内容应符合cb/t50081-20**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
4.2混凝土坍落度测定
现场测定混凝土坍落度,正常情况下每班6小时做3次,如发现某阶段时间坍落度不够稳定,应每搅拌车做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对混凝土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勒令退回。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见下表规定。
混凝土坍允许偏差
混凝土强度等级
坍落度允许偏差
备注
c15/c20/c30
180±20mm
对超过偏差允许范围的混凝土拒绝使用
c35
180±20mm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4.2.1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上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底板应放置在坚实水平面上,并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用脚踩住二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
4.2.2把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l/3左右,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混凝土时,捣棒可以稍稍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底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4.2.3清除筒边底板上的混凝土后,垂直平稳地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10s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地整个过程应不断地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4.3砌筑砂浆试块检测试验
4.3.1抽样频率
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4.3.2试块制作
4.3.2.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宋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4.3.2.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每组三块。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试块模具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试块模具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制作试块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4.3.2.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
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了l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3.3试块养护
试块制作后应在20±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并拆模。试块拆模后,应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4.5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试验
混凝土外加剂由商品混凝土公司按相关规范要求送检。混凝土进场时检查其检查报告的参数值。
4.6水泥检测试验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水泥取样检测检查按下列规定:
4.6.1组批原则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3天、28天)应及时整理,试验单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且无未了事项。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
合格证、试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个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4.6.2取样方法
对进场的袋装水泥,每批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分,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
对于散装水泥,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式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取样总量至少12kg。
4.7砂、石检测试验
4.7.1砂、石的验收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6j52-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中的规定进行。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4.7.2取样规定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4.7.2.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分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4.8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检测试验
4.8.1热轧钢筋
4.8.1.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4.8.1.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5个试样,做拉伸试、重量偏差、屈强比,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长度按下式计算
l=i.55×(a d) 140mm
式中:l--试样长度;a--钢筋公称直径:d--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
钢筋牌号
(强度等级)
hpb235(1级)
hrb335
hrb400
hrb500
公称直径(mm)
8~20
6~2528~50
6~2528~50
6—2528~50
弯心直径d
1a
3a4a
4a5a
6a7a
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4.8.2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4.8.2.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4.8.2.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弯曲检验: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
4.8.3冷拔低碳钢丝
4.8.3.1组批规则
甲级钢丝逐盘检验。乙级钢丝以同直径5吨为一批批任选三盘检验。
4.8.3.2取样方法
从每盘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一伸,一个反复弯曲,拉伸试样长500mm,反复弯曲试样长200mm。
4.8.4冷轧带肋钢筋
4.8.4.1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5个试样,做拉伸试、重量偏差、屈强比,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00mm。
4.8.4.2对成捆供应的550级冷轧带肋钢筋应逐捆检验。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二个试样,其中,拉伸试样长500m,冷弯试样长250mm。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达不到标准规定。应从该捆钢筋中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
4.8.5钢筋焊接接头的取样
根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20**),钢筋焊接接头取样按下列规定:
4.8.5.1钢筋电弧焊接头取样规定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4.8.5.2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取样规定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块做拉伸试验。
4.9机械连接接头检测试验
根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机械连接接头取样按下列规定
4.9.1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取样按以下进行:
4.9.1.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块不应少于3根;
4.9.1.2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块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接头试块的同一根钢筋;
4.9.2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块作单向拉伸试验。
4.10墙体材料检测试验
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填充墙采用烧结空心砖砌块砌筑。
页岩烧结空心砖砌块
4.10.1组批规则
砌块按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它以用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相同强度等级、相同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0000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10000块者亦为一批。
4.10.2抽样规则
每批随机抽取32块做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而后再从外观合格砌块中随机抽取如下数量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抗压强度:5块
表观密度、吸水率和相对含水率:3块。
4.11防水材料检测试验
4.11.1防水卷材
4.11.1.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卷材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名称。
4.11.1.2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样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
4.11.1.3对于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进行封扎,送检物理性能测定:对于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和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在距端部300mm处裁取约3m长的卷材进行封扎,送检物理性能测定。
4.11.1.4胶结材料是防水卷材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材料,因此必须和卷材一并抽检。抽样方法按卷材配比取样。同一批出厂,同一规格标号的沥青以20吨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吨按一个取样单位。从每个取样单位的不同部位取五处洁净试样,每处所取数量大致相等共1kg左右,作为平均试样。
4.11.2防水涂料
4.11.2.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吨为一批,不足10吨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检。
4.11.2.2双组份聚氨酯中甲组份5吨为一批,不足5吨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封样编号后送检。
4.12建筑密封材料检测试验
4.12.1单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3000支为一批,不足3000支也作为一批。
4.12.2双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1吨为一批,不足1吨按一批进行检验;乙组份按产品重量比相应增加批量,样品密封编号后送检。
4.13回填土检测试验
回填土材料:素土、2:8灰土。
回填范围:基槽回填、基坑素土回填、基坑2:8抗渗灰土回填、室内满堂红基础素土回填夯实。
4.13.1回填土的击实试验
回填土质量以密度为标准,应做土的击实试验,提出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及根据密实度的要求提供最小伽马密度的指标控制。
取样数量:素土为20kg(试验室可能要求40kg),灰土按2:8比例取。
4.13.2回填过程中的取样
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压密,并分层、分段取样做干密度试验。施工试验资料主要是取样平面图位置和回填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4.13.2.1取样数量
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土的干密度含水率。
1)基坑每50~100m,应不少于1个检查点。
2)基槽每l0~20m应不少于1个检查点。
3)房心回填每50~100m,应不少于1个检查点。
4.19.2.2取样方法
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下部(至每层表面以下2/3处)用环样。
2)各层取样点应错开,并应绘制取样平面位置图,标清各层取样点位。
3)取样应按规定现场取样,将样品包好、编号(编号要去取样平面图上各点位标示一一对应)送试验室。取样时,宜请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并签认。
4.13.3试验报告填制方法和要求
回填土试验报告表中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回填土种类、控制干密度,由施工单位填写清楚、齐全。步数、取样位置草图由取样单位填写。
工程名称:要写具体。
施工部位:一定要写清楚。
回填土种类:具体填写至素土、2:8灰土等。
土质:是指粉土、粉质黏土、黏土等。
控制干密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值。
每层铺土厚度:一般180~250mm。
附图:材料进场实行检测试工作流程图
篇2:甲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通用)
甲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通用)
一、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供货厂商的法人、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相符及齐全。
二、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三、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及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四、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五、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六、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需达到的标准。
七、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
八、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等是否齐全正确(主要指设备)。
九、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十、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以上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检验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及设计部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
篇3:工程材料进货检验指导书4
工程材料进货检验指导书4
1、工程桩(钢筋砼预制方桩)进货检验指导书
(1).工程桩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
横断面边长±5
桩顶对角线之差10
保护层厚度±5
桩身弯曲矢高≤1‰桩长且≤20
桩尖中心线10
桩顶平面对桩中心线的倾斜≤3
锚筋预留孔深-0至+20
浆锚预留孔位置5
浆锚预留孔径±5
锚筋孔的垂直度≤1%
(2).桩的表面应平整、密实,掉角的深 度不应超过10mm,且局部蜂窝和掉角的缺损总面积不得超过该桩表面全部面积的0.5%,并不得过分集中。
(3).由于混凝土收缩产生的裂缝,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0.25mm,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边长的一半。
(4).桩顶和桩尖处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和掉角。
(5).每批进货中按100%全检。
(6).每批检验中,10%以上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为不合格。
2、塑钢门窗进货检验指导书
(1).窗框、窗扇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窗高度和宽度尺寸范围300-900901-15001502-2000>2000
窗尺寸允许偏差≤±2.0≤±2.5≤±3.0≤±3.5
(2).窗框、窗扇对角线尺寸之差不大于3.0mm。
(3).窗下槛应有出水槽。
(4).窗框、窗扇表面应平滑、色泽均匀一致,无污染、无裂纹、无气泡、无扭曲、无弯曲,焊缝平整,无明显划痕、杂质、磨点等缺陷。
(5).窗用增强型钢及其紧固件的表面应经防锈处理,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增强型钢不得松动,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应不大于300mm,距型钢端头应不大于100mm。
(6).五金配件的型号、品牌及数量等应符合合同规定。
(7).馐门窗四角所用材料为吹塑薄膜,并包扎好。型材正表面有贴膜保护,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
(8).塑钢门窗的玻璃需无明显划痕(以1.5m距离肉眼看不见为准)、无气孔。
(9).运输、装卸过程中捆扎稳妥,以保证产品不受磨擦损伤,表面完好。
(10).每批进货中按100%全检。
(11).每批检验中10%以上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不合格。
3、进户门进货检验指导书
(1).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
门框翘曲3
门扇翘曲2
框、扇对角线长度2
一平方米内平整度2
框高、宽+0
-1
扇高、宽+1
-0
裁口、线条和结合处0.5
冒 头或棂子对水平线±1
(2).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创痕、毛刺和锤印。
(3).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4).配件型号、品牌及数量均需符合要求。
(5).每批进货中按100%全检。
(6).每批检验中,10%以上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