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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财务管理制度及实务

  市场财务管理制度及实务

  前言

  《市场财务管理制度》分为实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两部分内容,是市场部进行财务管理、核算的依据和根本。本制度根据国家《会计法》和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结合市场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市场部的会计核算办法,是规范市场部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举措。

  按照市场部目前的财务人员的配置及业务技能情况,为了简化核算,减少业务核算流程,本办法不设立“固定资产”、“待摊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等资产、损益类科目。基本依照商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设置了一套内部帐务处理流程,并设置了月报表和附表以及部分日常传递报表,旨在更好地反映市场部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总部管理部门提供财务数据和经营决策。

  我们力求做到内容完整,不遗不漏,财务处理依据清楚,帐务处理合理,报表格式简单,钩稽关系平衡,填表方法明确,使之成为标准的样本,市场部发生什么经济

  业务,遇到什么问题,只需对号入座,照此办理就行。为此,不经过请示批准,不允许市场部增加和减少会计科目,不允许市场部更改报表格式和填制方式。

  会计核算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除了上述内容,还包括会计凭证、帐簿、分析报告等内容,因为时间有限,我们稍后再不断完善和补充,同时,上述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着不全、不匹配等问题,望在执行中发现后及时通知我们,以便作出修订。

  第一部分市场财务管理制度篇

  第一章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一、市场部岗位设置

  a.市场部财务设置以下岗位:

  市场部销售内勤一名

  b.市场部经理对市场部财务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二、岗位职责

  市场部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认真学习、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执行。

  组织地区有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学习、规范和指导所属区域各办事处的财务行为。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挪用货款、坐支货款的违规行为。

  严格出入库手续,根据《出/入库单》序时登记商品管理台帐,每日结出库存余额,每旬核对一次。

  严禁白条抵库(私人借货、私人借款)现象发生。

  审核所属区域各办事处的原始凭证及各项费用的审批并实行按需拨付的原则,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财务部有关市场部销售、经营情况的报表。

  管好所属区域各办事处应收帐款,督促落实货款的回收。

  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区域各办事处的财产、物资、帐务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

  负责对所辖市场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宣传品、促销礼品等物品的管理。

  对办事处物流、发票、回款及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办事处资金、货物的安全。

  对所属区域各办事处人员的移交工作进行监交,参与所属区域各办事处主任或其他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每月协同市场部经理以及所属区域各办事处制定下月财务收支计划,并对当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公司财务部上报有关《市场经营情况的分析报告》。

  办理现金收支以及货物的出入库,保管好库存现金及存货。

  接受并配合公司财务部的审核及指导。

  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积极参与市场部的其他工作与活动。

  第二章资金管理

  1.市场部及办事处分设“现金--收入户”、“现金--费用户”两个帐户管理资金收付业务。

  1)现金--收入户:办理销售货款存入、电汇等业务。

  2)现金--费用户:办理市场部的日常运营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广告费等的日常开支业务。

  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办法,市场部销售款全部电汇

  总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挪用销售收入款。

  3.帐户的设置、使用、备案

  收入户(一折一卡):以市场部财务负责人(销售内勤)名义开户,将银行卡分发至所辖区域办事处内勤用于存入每日销售货款。存折、密码均由市场部财务内勤掌握和保管。

  所有帐户一经设置,填制《帐户设置确认单》,上报财务部备案。发生丢失及变更时,必须及时通知财务部批准后办理。

  第三章商品的保管

  一、商品收进

  市场部申请订货量=办事处申请订货量×所属办事处个数 (审批天数 运输天数);办事处申请订货量=办事处日平均销量×(申请审批天数 运输天数)。

  填制《需货申请单》上报公司销售部审批。

  根据公司储运部/库房传真的《发货通知单》及寄到市场的《提货单》及时办理提货。

  提货时,在车站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认真核对数量、重量是否相等,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以便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提货归来,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后当日电传公司储运部/库房。

  二、市场部库存商品的发出

  1.向医院、医药公司、药店铺货时,采用“三单一条“制度,三单为:《铺货申请单》、《出库单》、《收货单》,一条为《借据》。

  ②送货结束后,向内勤交款或拿回《收货单》(或者是收货单位出具的有效凭据)交给内勤,换取《借款申请单》。

  ③到期结款时,业务员填写《借据》向内勤领取《收货单》。

  ④业务结束后,交款或用《收货单》换回《借据》。

  ⑤样表附后:

  铺货申请单

  收货人签字:-----

  收货单位(盖章)*年*月*日

  借据

  今从------市场内勤----------处借到“收货单

  结款依据)”------张前往------------办理结款事宜。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大写)---------------------

  结款日期:-----------------------

  借单人:

  借出人:*年*月*日

  2.直销、回访发出商品时,借货人必须填制《借货申请单》,主任签字后,向库管借货;业务结束后,交回货物(未销售)或向出纳交款(实现销售),同时换取《借货申请单》;直销、回访实现销售的,需补办《出库单》。

  3.向专柜发货,采用“三单制”

  收货单

  出库单

  借货申请单

  ①借货人借货时,填写《铺货申请单》,经理、内勤、业务主管、借货人签字。

  ②内勤开出《出库单》,经理、业务主管、提货人签字。

  ③提货人将商品送到柜台,营业员在《收货单》上签字,提货人拿回《收货单》换取《铺货申请单》。

  三、商品的赠送

  商品赠送在规定额度内的可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直接入帐;若有特殊优惠政策或外联关系需赠送的,则需附有常务副总批示后的申请表连同《赠送回执单》作为原始凭证入帐。

  商品的赠送费用属市场经营费用,计入市场总费用中核算费销比。

  此费用单列科目、单独核算,本月的赠送用于下月的,需经公司销售部批示后方可核销。

  附表如下:

  赠送商品明细表

  市场部*年*月*日

  编号****

  日期姓名地址电话购药

  数量购药

  金额赠药

  数量赠送

  原因受赠

  签字

  合计

  市场部经理:

  经办人:

  财务内勤:

  四、商品检验与损耗

  发现商品损耗,由市场部销售内勤填写《商品损耗报告》报公司财务部、市场销售部经理核实批示后方可入帐。

  人为造成损耗,由责任人按零售价赔偿。

  五、商品的盘点

  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商品

  盘点时,要求市场部经理、市场部销售内勤与库管在场。

  每月必须对市场部库存和各办事处的库存进行抽查盘点并编制《市场部库存商品进销存月报表》,有关责任人签字后随月报传回公司

  第四章销售款的管理

  一、商品销售

  商品销售采用“收付实现制”,交款人将现金或银行汇票交于销售内勤人员,填制《交款单》或财务开具《收款收据》。

  市场部内勤将收到的货款及时送存银行,将收到的银行汇票当日用“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业务员向药店结款,货款中药店已扣税时,凭药店收款收据(收税证明),市场部销售内勤应从“现金----收入户”中支出,记入“经营费用----税费”科目。

  严格限制赊销铺货数量及期限,赊销期超过三个月必须向市场部申报。

  设立专柜、赊销点前必须取得协议由市场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发生销售退回,均冲减当月销售。实际退款金额与零售价的差额红冲“商品差价”。

  二、营业外收入

  市场部营业外收入,收到的现金存入“现金----收入户”连同销售款一并汇往公司指定帐号。

  三、回款

  严格执行每周回款一次的制度。

  无论是电汇、还是银行汇票,向公司回款后,当日填制《回款执行单》电传公司财务。

  每月25日为市场结帐日,市场部务必于25日将本月最后一笔货款电汇公司(遇节假日顺延)。

  月末,编制《市场部月度销售明细分解表》特快邮寄/电传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部按照规定时间内的市场销售回款,作为考核市场业绩的依据

  第五章费用的管理制度

  一、借款报销管理

  (一)业务借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市场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填制借款单,说明借款事由。

  经市场部内勤人员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

  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

  严禁个人私借公款。

  员工离职、调动或请假时,如有欠款,必须要求其清理借款。

  员工借款日期超过3天报销时间仍不报销,必须要求其归还借款。

  禁止非本市场人员在本市场借款,特殊情况下需要借款,必须经总经理审批,且电传借条。

  (二)报销

  二、明细费用的管理

  (一)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发生的大额制作和播发费用。夹报劳务费用也在本项目核算。

  广告费统一由公司/市场部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拨入广告发布/制作单位指定帐号。广告合同电传公司/市场销售部备案留存。

  市场部收到银行汇票后,交内勤保存,支付时由经办人借汇票支付,程序同借款。

  广告费付讫后,必须取得正规、有效的广告发票,且报销时所有广告操作人员都必须签名。对于白条,市场部内勤有权不予受理。

  广告费支付后需附有广告合同及广告发票方可入帐。

  广告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不得故意、恶意拖欠广告费。

  (二)进场费

  指药品进入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及其他药品连锁经营场所的专卖柜台而发生的一次性开支费用。

  费用的支出必须在公司销售主管部门批示的额度内。进场费必须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于月末汇总原始票据制做凭证。

  上报公司财务部。

  (三)促销宣传费

  是指市场部为了提高销售业绩、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度而举行的各类优惠、促销活动以及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的专刊、画册、pop招贴画、宣传海报以及雨伞等小礼品等的费用开支。

  促销费的特点是发生频繁、金额较小。

  包括

  a:促销小礼品等:扇子、雨伞、画册、手提袋等

  b:专刊印刷及投递:如专刊全部用于本月发放,直接记入促销费。

  c:赠药及非卖品:为了提高销售业绩而举行的各项优惠活

  动(如“买十赠一”等)中对典型病例、大疗程购药以及其他为吸引患者购买等发生赠药、非卖品。

  药店、商场、超市收取的促销员管理费用。

  (四)劳务费

  指包括医院销售费用、(临床观察费、统方费、药店营业员的促销提成奖励等)、非本公司/市场部人员为办理某项具体业务(如:租赁房屋而发生的看房费、宣传报纸或专刊的排版设计费、外聘培训师的讲课费)而发生的各种非招待费用支出的红包、回扣等

  所有项目由办事处负责人制订方案,市场部经理审批、市场部财务内勤备案。

  劳务费需附有计算方案及领取人签字后的劳务费发放明细表方可入帐。

  劳务费的发放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领、冒领。

  (五)专柜费

  是指市场部租赁医药公司、otc终端药店的柜台而发生的费用。

  租赁柜台必须签订租赁协议,电传总部销售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支付费用,协议原件由财务内勤人员保存。

  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专柜费的支付需附有药店的有效收款收据。

  (六)房租费

  是指市场部租用办公室、宿舍、库房而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租房时必须签订《租赁协议》,市场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支付费用,协议原件由财务内勤人员保存。

  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房屋租赁费用的支付需附房东或中介公司的有效的收款收据。

  (七)工资提成

  工资每月由市场部内勤人员根据《考勤表》统一计算

  工资开支的范围:总部下派员工及当地聘用的正式员工,营业员工资及奖励、咨询专家工资及奖励、接线员工资及奖励(以上奖励中包括提成)、临聘人员劳务费。

  (八)货运杂费

  是指市场部发生的运输费、打包费、装卸费、特快专递费、邮寄费、托运费等。

  (九)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旅途费用及各类补助,市场部差旅费用的补助可根据本市场部的实际情况执行,本制度不予以特别规定。

  旅途费用: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轮船票。

  各类补助:住宿补助、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补助计算以零点为界,超过8小时(含8小时)为1天。

  以机票、车票、汽车票、船票为依据计算出差天数。

  员工报销住宿补助时,必须取得正规的住宿发票。市场部销售内勤根据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住宿天数×补助标准,计算住宿补助。

  员工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批准在市场部内勤人员处借款出行。

  出差归来,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工作总结》,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内勤方予以报销。

  外地出差,根据往返路线报销交通费,除以下情况:

  携带大量现金(10000元以上)

  携带货物(2件以上)

  公关事件招待客人

  初次到达目的地,路线不熟、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间超过8小时的

  可报销火车站、汽车站、码头至办事机构的往返各一次的该地市内出租车票。并在背面备注(目的、日期、起至地点、实付金额),其他情况一律不允许乘坐出租车。

  差旅费报销依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回到市场部驻地一周内及时报销冲帐,否则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带车出差,不报销交通补助和各项违章罚款。

  附样表

  〈出差申请单〉

  编号:****

  姓名

  部门

  出差期限

  出差事由:出差地点

  出差借款

  协同人员

  市场部经理:

  部门负责人:

  出差人:

  (十)财务费用

  专指票据工本费、汇款手续费,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附利息清单或存折复印件)

  (十一)外联招待费

  是指市场部以及所属区域办事处因营销交易和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沟通而发生的餐饮、住宿、娱乐、旅游、礼品等的费用,其次本市场部举行的联欢晚会、培训会议发生的费用也记入本费用中。

  业务招待对象要区别等级,同时控制陪餐人数,根据所涉及的业务重要性,确定招待标准,一般的招待一次控制在200元之内;重要的招待一次控制在500元以下,批复件保留在市场部内勤作为审计依据。

  业务招待费报销,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背面注明日期、招待对象、目的及效果,然后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市场部负责人的批示报销,不得出现白条现象。

  业务招待费应按次报销,不准采取“记帐方式”,更不准予付款项。

  (十二)办公文印费

  为办公而购入的笔墨、纸张、直尺、市场部销售内勤凭证等。

  为办公而支付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的文印费等。

  (十三)水电费

  是指水、电、暖、煤、卫生等物业管理费。

  (十四)汽车修理费

  是指市场部使用汽车而发生的过桥费、汽油费、修理费、年检费、挂牌、养路费用等各项开支。

  (十五)电话费

  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及个人手机费,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热线电话自主安装,其他电话可以租用。

  每月在电信局打印话费清单,留存备查。

  (十六)低值易耗品购置及摊销标准

  a.价值在2000以下

  b.在经营过程中实物形态不变,价值在3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物品

  主要包括:电视机、传真机、电话、vcd、录音机、照相机、自行车、验钞机、办公桌椅、床、电风扇、电暖气等。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记入费用;市场部登记《备查簿》。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要设明细帐进行管理:注明购买日期、金额、数量、经办人、使用年限、存放地点和使用人等内容,落实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物品损毁或丢失,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2)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其保修单等有关证件交财务统一保存。

  3)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在月末需填制《低值易耗品使用明细表》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4)各市场部应于每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与帐簿核对,若不符应及时报回公司。

  5)员工调离需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内勤验收签字。

  6)特殊原因丢失或正常损耗,由市场部销售内勤造表,写明情况,市场部经理和实物负责人签字确认,审批后转报财务部冲帐。

  配置标准(一个单位的上限标准)

  电视机

  500元

  传真机1000元

  vcd

  300元

  录音机

  100元

  照相机

  200元

  自行车

  100元

  计算器

  30元

  办公桌

  100元

  电话

  150元

  架子床

  150元

  电风扇

  50元

  电暖气

  150元

  厨具

  200元

  煤气灶

  300元

  凳子

  40元

  (十七)返点费、税费、药店营业员(非本公司的驻店人员)的销售提成奖励、指根据销售协议在营销交易完成后返还给销售单位的约定劳务费用。

  返点费必须取得对方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并加盖印章方视为有效票据。

  不同于各种形式的促销奖励、红包、回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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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点费用必须计算准确、完整、及时支付。

  销售(代理及赊销)合同由市场部内勤人员统一留存备案。

  (十八)药检费

  是指市场部进行药检所发生的分析费以及药品毁损的价值。

  (十九)其他

  指不能包括在以上18项费用科目中的杂费(包括福利费、罚款等)。

  开办费需按费用发生的明细分列到以上科目中,不再单列开办费科目。

  员工生日补助需附有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入帐。

  附样表

  帐户设置确认单

  市场:-----------*年*月*日

  类别开户日

  期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地址

  收入户银行户

  储蓄户

  费用户储蓄户

  市场部经理:

  销售内勤:

篇2: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

  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

  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十九条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

  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二十九条

  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此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开立(注销)银行户口

  2、长短期借款

  3、应收票据贴现

  4、公司债券

  5、财产抵押

  6、融资租赁

  7、担保

  重大融资项目的每个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每个会议记录应提交公司财务部备查。融资合同签字前,应有公司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意见。合同签订后,合同由公司财务部存档。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三十条

  资本金

  公司应设资本金帐户,该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应给出资人出资证明。

  第三十一条

  资本公积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五个项目。

  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第九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务

  公司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各单位税务执行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费用总额与营业收入挂钩,奖金总额与利润挂钩,在计划内,各部门可在相应的权限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总会计师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

  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干部部归口管理。

  4)出国经费及出国人员费用由规划部归口管理。

  5)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退休人员补助费部分分别由组干部和退管会归口管理。

  6)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7)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8)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总会计师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三十六条

  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会计师加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新品开发项目费用:

  (1)根据新品开发项目编制用款明细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授权指定专人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2)其他非独立核算经费:根据经费发生部门,由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授权部门领导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5、职工福利费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费、

  退休养老金、医疗经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基金等费用。国家规定变更时,将按变更后规定执行。

  6、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7、董事会费

  1、每年的董事会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2、预算内的董事会费用开支,由公司总会计师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每年的董事会费用开支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条

  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三十八条

  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十二条

  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

  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十七条

  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篇3:典当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典当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四条

  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一节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五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

  第六条

  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部出纳人员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财务部出纳人员要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于库存现金应每天进行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现金要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七条

  财务部应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现金管理办法。

  公司的库存现金应保持在适度的范围之内,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第八条

  财务部应根据中华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支票管理办法。

  第二节贷款管理

  第九条

  抵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动产、财产权利作为还款担保而贷出的款项或以房产等不动产作为还款担保而贷出的款项。按借款人每笔借款(即当票)设立分户。

  第十条

  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贷款的方式、额度,当票的填写、使用,当物的保管及典当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均按照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指按规定以年末抵质押贷款余额的5%比例提取的呆账准备金。

  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达到抵质押贷款余额的10%时,不再计提。由于年末贷款余额下降,已提贷款呆账准备金余额超过当年末贷款余额的10%时,超过部分应用红字冲回。

  财税部门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三节

  应收款项管理

  第十三条

  应收利息是指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应收综合费用是指因“绝当贷款”业务发生的应收未收的综合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发生的业务性或非业务性暂时挂账的款项,包括应收未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对外支付的费用借款(如差旅费借款、招待费借款等)、零星采购借款以及应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如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款,需填写《借款申请单》然后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办理借款手续。

  公司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到财务部清理个人欠款。

  应收票据是指因经济业务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第四节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属于业务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5%。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交通运输设备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进行的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人固定资产科目。

  第五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购入的房屋使用权、专利权等。可按合同设立分户,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二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摊销;

  2、租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和租赁资产尚未使用年限内摊销;

  3、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三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二十三条

  筹集资金要在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合理、方式经济”四项基本原则进行。

  第一节

  负债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按其流动性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综合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1、短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2、应付票据。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预收综合费用。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综合费用收入。

  4、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5、应交税费。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6、应付利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7、应付股利。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8、其他应付款。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其他长期应付款。公司使用长期借款,如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则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除此之外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负债是资金的重要来源,公司应充分利用负债进行经营,获得财务杠杆效应;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适宜的资产负债率,避免出现大的财务风险。

  第二十六条

  公司偿还贷款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拟订资金还款计划。

  资金还款计划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财务负责人负责还款事宜。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支付应交税费,由财务部参照税法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节

  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余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作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管理部门。

  按照实收资本的构成分类、分明细核算,详细反映实收资本的构成、增减变动。

  资本公积主要有资本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外币折算差额、接受捐赠资产、其他资本公积,详细核算反映资本公积形成原因、增减变动。

  第四章损益管理

  第一节

  收入管理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公司的贷款利息收人、综合费用收入、其他营业收人、营业外收入。

  第三十一条

  其他营业收人是指公司贷款利息收入、综合费用收入以外的营业收入。

  第三十二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发生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出纳长款。

  第二节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含折旧。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应根据董事会制订的财务预算方案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控制公司费用的支出,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一)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包含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费、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劳动保护费、折旧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印刷费、税金、咨询费、诉讼费、公证费、审计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费用、修理费、租赁费、保险费、贷款减值损失、无形资产摊销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会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其他等。

  1、职工薪酬。

  (1)工资。是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2)劳动保险费。是指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计提比例按劳动保险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还包括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等。(3)职工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之内据实列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药、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福利支出。(4)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总额的2.5%之内据实列支,用于职工培训、教育方面的支出。(5)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拨缴,用于本公司工会活动经费。

  2、劳动保护费。是公司及所属公司发生的用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劳保手套、安全帽、防暑降温用品等。

  3、固定资产折旧。是由财务部按月根据有关规定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4、业务招待费。是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在营业收入的5‰以内掌握使用。按照发生额的60%允许税前扣除,40%部分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宣传公司业务而支付的宣传费、印刷费、宣传用品购置、广告宣传费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的15%之内掌握使用,广告费发生必须符合条件,即有资质、合同、发票。

  6、印刷费。是指公司印刷的业务凭证、账簿、表格、单据、名片、刻制图章等费用的支出。

  7、税金。是指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

  8、咨询费。是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的费用。

  9、诉讼费。即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10、公证费。是指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支付的费用。

  11、审计费。即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

  12、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办公用品、器具等。

  13、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费、会务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等。

  14、会议费。是指经批准召开的各项会议所需的食宿费、会场租赁费、文具、纸张等费用。

  19、车辆费用。是公司车辆所发生的汽油费、车辆年检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

  20、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21、租赁费。是指因公司经营而租入的营业及办公用房所支付的租金。

  22、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支付各类保险的费用。

  23、贷款减值损失。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计入损益的费用。

  24、无形资产摊销费。指购置无形资产应摊销的费用。

  25、

  邮电费。是指办理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等费用。。

  26、

  水电费。是指支付的公用水电费。

  27、

  取暖费。是冬季取暖而支付的费用。

  28、

  绿化费。是指内部绿化而发生的开支。

  29、

  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因行使其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0、

  会费是指向各行业协会交纳的会费。

  31、

  物业管理费是指公司物业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发生的费用支出。

  32、

  办公费:主要是在办公过程的支出,办公用品的消耗等。

  33、

  其他是按规定列支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费用。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2、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第五套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

  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三十七条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月计算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

  4、向股东分配红利。

  第三十九条

  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上年及历年未分配利润结余额。

  经董事会决议为以丰补歉需要在当年利润分配适当留下一块或分配中有尾差未分时,将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并人下一年度利润分配。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年*月*日

篇4:物业公司项目小区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篇5:物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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