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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教育信用体建设工作总结

  20**年度教育信用体建设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大精神和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河夹教育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把学校信用制度建设、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诚信教育作为教育领域信用建设的重点,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师生文明素养,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年工作回顾

  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充分认识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河夹教育肩负全镇一千多名适龄儿童的教育任务,一百多名教职工,教育的成败,教师的示范,师生的诚信将直接影响社会信用体系教师,因此,中心学校非常重视教育系统的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成立机构,以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中心学校其他成员及各中小学(园)校长为副组长,我镇的全体教师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

  2、加强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教师齐行动。我镇利用教育点多面广,利用教育阵地,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活动,时刻警醒每位教师。一是从教师自身做起,树立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树立教师良好的现象。二是利用召开校长会、教师培训会等机会,传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载体,在全镇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加大舆论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三是要求学校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开展诚信教育并取得成效。四是采取信息发送的形式开展宣传。五是要各校诚信办事,热情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一是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学生安全、食堂卫生、价格、质量等加强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给学生带来对身心健康不利因素,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教育的温暖和信用。二是按照省市县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要求,严格杜绝各学校、各班级以及科任教师乱征订或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净化教育乐土,杜绝商业贿赂等行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讲信用、讲原则、讲效益,切实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建立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会体系建设应该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事,也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中存在:一是工作经验不足,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宣传不够广泛,少数建设思想意识不高;三是活动开展针对性还不强;四是工作操作性不强,与实 http://www.pmceo.com/ 际工作不够紧密。

  三、今后打算

  近年来,虽然在诚信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同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结合教育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诚信建设。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二是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发展教师专业化水平;三是开展厉行节约,做到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四是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干部整体素质。

  20**.12.13

篇2:咸宁市出台新规加强物业信用建设

  咸宁市出台新规加强物业信用建设

  咸宁新闻网/20**1010

  日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了《咸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市出台的首个涉及物业领域信用建设的文件,10月1日已开始实施。

  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及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评定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既包括企业自行申报,也包括物业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和社会提供等,从而尽可能全面地采集企业的信用信息,促进信用等级评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加减分制,基本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aa,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aa,60分(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a,60以下的为b。一年一个周期,计分期满,重新计分。物业主管部门每年初对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为了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对于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减少检查频次;对于信用等级为b级的,增加检查频次,将其信用信息通报给有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取消各类创先评优活动,不准参与物业项目招投标。

  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咸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构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业主权益。

篇3: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8试行)

  甬新办发〔20**〕88号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年10月15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履约能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9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48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98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园林绿化、装修装饰等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相应专业职称证书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任或授权,拟在或正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范围内承接国有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履约信用评价是指由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根据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日常监管情况,并结合其基础信用信息和其他相关信用信息,利用履约信用系统管理平台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其履约信用的管理行为。

  第五条宁波杭州湾新区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管办及庵东镇等相关局办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并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监督,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第六条宁波杭州湾新区建立统一的工程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数据库,履约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项目履约信息等内容。技术上依托电子软件平台,实时更新,自主浏览,对外公示。

  (一)基础信用信息。基础信用信息是指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年龄、学历、职称等与履约能力相关的个人信息。

  (二)良好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是指项目经理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得到市级或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和表彰,以及受到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或有关部门奖励或表彰等,所形成的行为信息记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不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项目经理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工程项目的执业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要求,受到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管理机构查实的违规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所形成的行为信息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信息录入并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四)项目履约信息。项目履约信息是指项目经理所负责的项目完工后,由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牵头组织建设业主、代建、财政、审计、交管办、质监等单位集中查阅会审项目管理情况,并按照项目经理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评分后的信息记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实行量化评分。

  (一)基础评分。首次进入新区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数据库的项目经理,基础分值为60分。

  (二)良好信用信息评分。良好信用信息由项目经理所在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经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审核确认后按照附件一所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项目经理执业行为同一类别的良好信用信息得分仅计取本类别中在信用信息的最高分,不累积记分。

  (三)不良信用信息评分。不良信用信息由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收集新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经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管理机构查实的违规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资料,以及新区经发、建设、财政、审计、交管办、质监等单位正式发布的抄送给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的有关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约、未严格履行职责的书面材料,由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审核确认后按照附件二所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不良信用信息评分的认定有效时间为近五年内。

  (四)项目履约信息评分。宁波杭州湾新区有关单位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按照附件三所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项目经理所负责完工项目经会审得分在90分-100分的,履约信用增加10分;得分在80分-90分的,增加5分;得分在70分-80分的,不增不扣;得分在60分-70分的,扣除5分;得分在50分-60分的,扣除10分;得分在50分以下的,扣除20分。

  第八条工程项目经理得分在履约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所示85分以上的为a类、70分以上的为b类、60分以上的为c类、不满60分的为d类。d类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新区内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企业累计有两个项目经理被评为d级的,暂停在新区内承接业务六个月。

  第九条项目经理直接降为d类的情形。

  (一)所负责的新区工程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性质恶劣的群体*事件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执业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其他利益行为的;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

  (四)在任职期间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第十条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入库分为首次入库和调整入库。

  (一)首次入库。具有本专业工程的业绩、具有相应执业或职称证书、签订劳动合同、无失信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拟在或正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范围内承接国有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所在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及自申报之日起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到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登记入库手续,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经理可直接申报入库。

  (二)调整入库。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对于已入库的项目经理,根据收集的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以及履约信用信息在履约信用信息库中进行调整。若项目经理合法变更,项目经理所在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后信用信息随之调整。

  第十一条拟入库或已入库的项目经理所属施工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或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等级须为c级以上,在信用评价过程中,项目经理的信用等级最多只能比企业信用等级高一级(本条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数据库按月调整,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按月在每个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履约信用评价得分与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对应的资信标挂钩,a/b/c各类被赋予不同的分值。评价结果作为选择国有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招投标管理、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涉及招投标资信评审,项目经理的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数据库中显示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依据项目经理信用数据库,对已承接业务且不满60分的d类项目经理,实行限制和惩戒机制。

  (一)在建的工程项目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二)自降为d类之日起,直接从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清除,三年后可重新申请入库;

  (三)对项目经理及其所属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约谈、组织专门培训;

  (四)限制个人及施工的工程项目评先选优;

  (五)情节严重的,通报给注册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查询项目经理履约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对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录入的当月由所属施工单位向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收到申诉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反馈申诉人。

  第十六条在信用评价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附件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可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会同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管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本办法在新区大型国有建设工程中的市政、建筑、水利工程中率先试行,待条件成熟后,园林绿化、装修装饰等专业工程,由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会同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另行发布通知后全面推行。

  附件:1.项目经理执业行为良好信用信息评价细则及评分表.doc

  2.项目经理执业行为不良信用信息评价细则及评分表.doc

  3.宁波杭州湾新区竣工项目经理履约信用评分表.doc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  20**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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