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之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各项税收,接受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审计部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与合理使用;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财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作用,开展预算管理,积极支持生产经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财务管理要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并通过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管理部。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 负责公司各项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拟定;
(二) 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
(三) 汇总编制公司资金预算,并同时监控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 积极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保障公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五) 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出具年度经营分析报告,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六) 协调税务、审计工作,计算缴纳各项税金,负责票据申购、发放、核销等管理工作。
(七) 按照合同确定的贷款合同额度办理贷款手续,计提、支付财务费用;
(八)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
(九) 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 财会人员按岗设置,实行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应定期轮岗,参加规定的会计继续教育。
第八条 财会人员离职时,需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岗位轮换等其他原因不能工作,必须将本人所经手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开原会计岗位。
第九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凭证的,应当将凭证填制完毕;
(二)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
(三)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有关资料、实物清单。未了事项及重要工作的遗留问题应写成书面材料,作为移交清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监交。
第十一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逐笔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逐笔核对点收。
第十二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应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清册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 接替人员应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和会计档案的完整性。接替人员应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三章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
第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第十五条 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六条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报表的编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十七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章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执行。
第十九条
账簿及会计核算系统设置
(一)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财务账册。
(二)建立公司的财务核算系统。使用金蝶创新管理平台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建立会计账套,进行会计核算,报送会计报表,及时提供合法、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会计科目的选择必须符合财务日常管理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需求,注重做好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因此,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
(二)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票据填写的日期、业务内容、数据、签章是否完整、准确;票据是否有效,有无弄虚作假。
(三)经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如:通知、会议纪录、合同、公司领导签批的其他批件等)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等信息。
(四)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
第二十一条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必须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编制。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内容。
(二)记账凭证填制必须及时,确保按时登记账簿。
(三)整理记账凭证,确保附件齐全,按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做好档案保管。
第五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目的
通过推行资金预算管理,建立以预算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既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金有序、高效运转,实现成本最低化和效益最大化,完成预算期内既定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母子公司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资金预算遵循“预算为先、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留有余地、有利于推动工作开展”的原则。无预算不付款、无合同协议不付款、发票不合规不付款、手续不全不付款、与合同协议进度节点不匹配不付款。
预算当月有效,每月下旬提报次月预算并上会。预算报党委会、董事会审批后,由经理层执行。资金流就是生命线。财务建立债务滚动管理机制,确保资金链安全。
第二十四条 预算管理
(一)预算管理、总额控制
坚持预算控制原则,强化总量控制和预算导向作用,严格把关,控制到位。
(二)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预算管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也是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资金预算的执行与控制,具有全员参与的重要特征。因此,应强化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全体员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三)责任落实,权责对等
对确立的预算指标要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各部门,最终形成预算责任制。同时,赋予履行预算职责的权限,使责任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有机结合,确保费用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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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程监控,定期报告
财务管理部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每月结束,总结预算执行情况,报董事会审定。
第二十五条 预算调整
为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原则上对已批复的预算不再调整。临时特急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后可支付。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含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八条 财务管理部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十九条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十条 现金管理
(一)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交财务部门存入银行、入账,不得截留、坐支、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二)财务管理部库存现金限额应不超过1万元。不得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财务部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市内交通费;
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零星汽车修理费、停车费;
5、其他零星费用。
(四)财务管理部会计和出纳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三十一条 银行存款管理
(一) 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除按照上述第三十条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的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二)财务人员对发生的结算业务,要根据合法、正确和完整的收支凭证登记入账,保证日清日结,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实现账实相符。核算会计应及时复核,如发现不符之处,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一)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各类承兑汇票等。
(二)财务管理部应设置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和单位名称等资料,应于票据到期结清后,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三)财务管理部根据资金收支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应当尽可能及时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十三条 支票的领用及管理
(一)支票的领用
1、支票领用需办理资金开支申请或报销审批手续。
2、领用支票时要填写“支票领用登记簿”,支票领用人要及时持发票报销,发票签章要齐全,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填清注销日期。
3、对未及时报账者出纳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4、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借用支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务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二)支票的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在支票购买、领用时按要求逐一登记相关内容。会计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3、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或空期支票,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4、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5、出纳人员应每日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6、外单位交来的支票,出纳员应及时送交银行,不得挪用、转让。
7、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年终时装订成册,与票据一并保存。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管理
(一)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
(三)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任何用于单位资金结算的银行账户。
(四)对于不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在办理银行账户关闭手续之前,应将账户内剩余款项转户。
第七章 资产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x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八章 资金开支制度
第三十五条 公司按照原始单据的不同,分别设置了《资金开支申请单》、《报销单》、《工程付款单》。
第三十六条 总原则:预算控制、分级管理;厉行节约、标准限额。
第三十七条 审批流程:
1、部门负责人负责一级审核:对本部门发生的资金开支进行确认,负责审核资金开支是否在本部门资金预算内,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报销单据是否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等,特别是出差、业务招待发生的费用,《出差申请单》、《用餐申请单》是否已经审批完成。费用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报销费用的标准合规性、业务真实性、额度预算控制负有审核和管理责任。
2、财务管理部负责二级审核。财务部作为费用报销的管理部门,对于出差、业务招待发生的费用,必须有签批的《出差申请单》、《用餐申请单》;会计负责审核报销单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资金开支是否在预算额度内;财务部负责人在以上审核的基础上负责最终环节的审核。
3、公司领导班子负责费用报销的三级审核,在费用未超出预算和支出规定标准的情况下进行报销把关审核。预算内的,需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的个人费用需董事长审批。
第三十八条 费用标准
交通工具:飞机为经济舱,动车、高铁及城际列车为二等座。
住宿费:详见后附《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第三十九条 支付制度
出纳根据审批完成的《资金开支申请单》、《报销单》、《工程付款单》进行付款,若未审批完成,一律不得付款。
第四十条 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遵循“一事一借,事毕归还,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费用开支后,凭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有备用金欠款的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等情况时,必须归还其借支的备用金,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一条 预付款项
由于业务需要,需要先付款后报销的事项,需在两个月内凭发票及时报销。
第九章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借贷合同按公司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编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注。
第四十六条 公司会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第四十七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是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四十八条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第十一章 印章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
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十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银行账户资料、抵押登记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五十二条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收到原始凭证,必须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取得的发票必须要素填开齐全,并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应按时间顺序收集整理,审查核对,连同附件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
3.所有账簿在年终后要装订成册,并将账页连续编号。
4.在凭证、账簿的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时间、类别、起讫号和页数。装订人和管理人要签章,以明确责任。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借阅会计档案必须办理手续。
2.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财务部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
应按照上述分类和编号分类顺序存放。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防鼠。
第五十三条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除财务管理部外其他人员需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需经财务管理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第五十五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第五十六条 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七条 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注意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
第五十八条 定期备份财务数据。要把备份数据当成重要文件一样进行保管,不要随意放置。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为准。
第六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篇2: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收入范围
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
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
4、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财务开支范围
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
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经业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 账目管理
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资金管理
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过xx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提取xx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2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五条 费用开支计划
1、业委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并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监督。每年业委会根据上期财务开支情况,预期本期将要发生的费用,制定本期财务费用开支计划。财务费用开支计划可适当留有余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日常办公费用列入财务预算。
2、在小区维修基金保养期结束后,每年初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实际状况,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维修计划公示。
3、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审批权限及程序
1、正常开支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准?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批准,具体开支费用由当事人书面申请。
2、在财务预算内的开支:5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任审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开支不含1000元由业委会主任委员和主管财务委员审查签字后方可开支,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主任、主管财务副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xx元以下含xx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xx元以上的'开支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须有会议决议方可开支,为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半数以上委员表决同意须有会议决议后方可开支。
3、费用报销须经办人或当事人在合法报销单据上说明开支用途并签字,审查同意开支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或参于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的委员,签字证明后确定。无法办理合法凭证的由主任、副主任同审批。
第七条 附则
1、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账目进行预约查询,分管的委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
2、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过半数以上同意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终止其业委会委员资格。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及属业主公产产流失的,由个人完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篇3:会计学院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学院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部主要职能
负责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组织编制短、中、长期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负责公司财务及成本的日常核算与管理,负责公司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及考核,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财务计算机系统管理。预算与计划管理负责依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组织编制短、中、长期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负责依据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季、月财务预算报告,负责编制年、月成本、费用控制计划负责组织汇编月度综合经营计划并下达,
2、财务及成本管理:
2.1、负责组织财务及成本的日常核算与管理
2.2、负责应付工资的日常核算与管理
2.3、负责组织月度资金平衡计划完成情况分析
2.4、负责公司与税务及银行等方面的外联工作.
2.5、负责组织公司经营分析与成本费用控制、考核
2.6、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经营分析报表
2.7、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财务计算机系统管理:
3.1、财务计算机系统组织与规划
3.2、财务计算机系统的实施与维护
3.3、财务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的编制
3.4、财务计算机系统实施情况的评价
4.主管会计职责:
4.1、负责审核所有会计凭证及总帐的记帐
4.2、当日的凭证必须当日审核完毕,并及时汇总记帐
4.3、负责审核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4.4、所有未达帐项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4.5、负责公司财务日常核算
4.6、销售及应收帐款的核算
4.7、采购及应付帐款的核算
4.8、成本费用的核算
4.9、损益的核算,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5、编制会计报表及说明:
5.1、负责编制所有对外会计报表
5.2、所有会计报表的档案管理。
5.3、会计凭证的装订管理
5.4、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
6、会计职责:
6.1负责依据有效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帐凭证
6.2序时依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准确登记各类明细帐定期与总帐核对余额
7、负责资产管理:
7.1定期组织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7.2分析其他往来帐项变动情况
7.3建立、建全各种成本费用资料台帐
8、出纳职责:
8.1办理日常银行现金收付业务
8.2根据国家及企业的有关规定,按审核后的记凭证办理日常银行、现金的结算业务
8.3及时到银行送取有关单据
8.4办理结算业务及时,不许出现差错按时和总帐核对余额
8.5负责存取款业务
8.6编制《现金流动日报》
8.7及时登记当天业务,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每日对现金库存进行盘库,确保安全和完整,并与每天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保持一致
篇4:st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st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财务会计制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有关的法规和公司的实际制度。
第二章 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会计核算分月、季进行。
第三条:会计核算工作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第四条: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
第五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设置的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各种辅助性帐簿。
第六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时,按实际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为折合汇率。
第七条: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第八条:存货、成本以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和登记入帐。存货的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领用或了出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九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存货每月盘点一次。
第十条:发生坏帐损失时,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
第三章 财务机构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每年应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公司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具体执行。预算内的支出由各部门经理按预算掌握使用,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监督执行。预算外因特殊需要如必须支付时,
由需要量部门提出报告,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因发生较大的变化,可以提出修改预算。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财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财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人事行政部参与管理,属经营使用的各种财产分别由使用部门管理。属生产使用的由生产部门统一管理,属非生产使用的由人事行政部管理。
第十四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备、器具、工具等和价值在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设备为固定资产。所有资产、低值易耗品按使用部门设卡登记,部分低值易耗品或工、
器具按使用人设卡登记。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的各种财产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统一管理部门,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副总经理、总经理,属责任事故时,公司人事行政部查明原因,按损失情况分摊责任。低值易耗品和工、器具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旧领新,属人为损坏者,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归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核查后,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分别计算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暂按20 年计提折旧;
二)机器、机械、汽车和其它设备为5 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为3 年。
每一固定资产在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计算,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第十九条: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牌销法,在领用时摊销50%,报废时再摊销50%。某些直接用于生产的低值易耗品,按使用时间摊销。
第二十条:公司货币资金的结算一律通过财务部办理。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限额定为5000 元,当日发生的收支及余额,应填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做到帐款相符。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立即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银行存款的收支应每天结出余额并填制银行存款日报表。每月终了,应取得银行对帐单,填制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对客户的货物帐款及所交费用,财务部和租售部应每月核对,必要时应与客户进行核对,核对中发现未按时收回租金(货款)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银行结算凭证、发票、有价证券等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公司的发票只限于本公司使用,并不准出具空白发票。
第六章 借款及报销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经各级主管领导加具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所有借款除差旅外,一律办理支票或汇票等。
一)办理借款流程:世间 因工作需要 签核 复核 审核 付款
二)借款单:
借款人 上级主管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
财务部经理
借款人财务部出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 款 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用途
款额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小写 元
证明人 主管上司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借款当月内,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七天内必须报清帐目,交回余款。无故拖延时间不报者,按借款金额扣罚每日1%连同借款,于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十八条:除差旅费的旅差补贴外,无论购买物品或报销费用,均需有与报销金额相符的正式发票。属购买物品的,还必须附有与发票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相符的收料单或有验收人签收。
一)报销程序
填写报销单 签核 复核 审核 审批 销帐
二)报销单
报销人 上级主管 部门经理
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财务部 报销人
1、无发票的填写以下单据
××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证明单 总号: 第 号
科目: 20 年 月 日 分号: 字第 号 金 额
事由或品名 数量 单位 单价
共计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受 款 人 未能取得单据原因
主管上司: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会计: 出纳: 经手人:
2、有发票的在发票后盖下章填写(此章由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掌握一枚)
发票背面
经手人
用 途
证明人
复 核
审 核
审 批
第二十九条:所有借款单或报销单均应由财务部经理复核。
第三十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力求少花钱多办事。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5 日前向总经办递交次月的资金计划,包括差旅费、应酬费、业务费及办公费,由财务部核定后交总经理审批。(附资金计划表)
第三十二条:费用支出标准、报销津贴及审批权限
一)旅差费的报销
1、办事人员出差回来,必须填写旅差费报销单,写明出差的原因、路程时间、天数、费用金额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交由财务部复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财会人员根据办事人旅差的路程及时间,按市面小巴价格给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得乘的士,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级别 项目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部门经理 一般工作人员
交通费
飞机票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
软卧火车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
硬卧火车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船票头等仓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
其他交通费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特区、省级以上城市 250 160 120
地级城市 200 120 100
其他地区160 100 80
住宿费
宜章、耒阳、临武、资兴、桂东、永兴等实报实销 30 25 2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40 35 30
伙食补助( 每餐)
夜间乘车超过12 点或住宿实报实销 10 10 10
3、两人出差同一地点以最高标准级别人员的标准报销住宿费,但不得双重报销。
4、凡当天可以往返的地区,中餐可以按级别伙食补助,未经批准不作出差处理。
二)公事费用预借、报销定额审批权限:职务 审批权限 监控
总经理 3000 元以上(不含3000 元)
副总经理 1000 元(不含1000 元)~3000 元 使用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1 元~1000 元(含1000 元) 使用人、证明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
备注:以上费用属每月资金计划范畴,如资金计划以外,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接待:
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批准方可接待。
1、总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120 元。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接待客人每人每餐100 元。
3、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80 元。
4、其他员工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30 元。
5、个别需要提高标准的要先向审批人申报。接待客人限定待客人数,一般每桌1~2 人。
6、招待客人一次性金额在200 元以下,一天金额在500 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200 元以上5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1000 元以下的由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500 元以上,一天金额在1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7、处理特殊关系,办理特别事情需要送礼,金额200 元以下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批;200 元~500 元,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1000 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员工擅自购买物品不予报销。
第七章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使用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按照国家的规定
篇5:关于各商务网各地办事处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各商务网各地办事处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对象:本制度适用于*y国际南方大区各商务网在南方大区范围内设立的办事处(不包括在北京、上海设立的平台)
2、目的:基于南方大区业务向周边地区或二级城市快速扩张的要求,为更有效地规范各办事处日常财务及财务管理行为,以达到高效率、低成本快速扩张的目的
3、附则:本制度应在“办事处”的实际运营中不断补充并完善,现执行中遇有规定不到之处,相关人员应本着尽职尽则的精神予以弥补
4、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y国际南方大区财务中心
细则
1、合同管理
1)各办事处业务部使用派出地公司的业务合同,以派出地法律部的合同编号确认,加盖派出地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的合同须一式三份,即一份为客户方,一份业务部门存档,一份公司财务部存档。
2)各办事处相关合同由当地主管安排专人录入合同库录。
3)各办事处业务主管应设置合同登记手册,详细记录业务合同的使用及回收情况,领用合同必须有领用人的亲笔签字,作废合同要全部联次完整交回法律部。
2、发票管理
1)据合同开具派出地公司发票;不允许不签定合同即开具发票。
2)每月初办事处主管人员到财务部领取发票,填写发票领用表并签字,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3)业务人员填写好完整的零星开票通知单,经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业务主管处开具发票,领用发票时须填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每月需即时核对相关发票及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
4)当天领出发票未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发票交办事处相关主管人员,再次收款时再在主管处办理领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发票留在客户处的2000元以下在征得办事处主管人员同意后,须填写发票回执由客户签字;2000元以上的必须加盖客户公章,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发票金额的10%的罚款。
3、业务回款管理
1)事处业务回款由业务人员在当天下班前交当地办事处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在签收后登记入业务回款登记册上,此登记册应妥善保管。
2)业务人员收到款项时当天下班前填写支票回收登记表,交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支票/现金回收登记表第一联连同相关银行票据由主管转交公司财务部,第二联交总部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由主管保管,第四联由业务人员自己留档,以上四联应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上述款项中的现金部分由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到银行汇款给派出公司的帐户,支票收入在支票有效期内前3天交回财务部。所收到的现金必须全额按时汇入银行,严禁坐支(即收到现金后直接支出),一经发现将每次罚款500元直至开除。
4)每周末(或必要时)及未回款截款前主管人员应将已收到款项填写好一式三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附相关银行票据)后交财务出纳处,出纳在核查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后签字确认,确认后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一联交会计作为凭证附件用,第二联交款人员自己留档作为已移交相关手续的依据,第三联由出纳保管备查。
5)每月13日下班前主管人员应将所有已收到的款项全额存入银行并将有银行盖章的汇款底联传真给财务部,财务部将依据银行盖章日期确认回款。凡在13日之后的汇款均算作未回款。
4、其他管理
1)工资、福利、劳保、个人所得税、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直接由派出地地财务核算。每月初由主管人员向财务借当月备用金(附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开支计划明细),月底前报销当月所有支出。所有公司款项不能与个人款项混淆,如有公私不分、帐务不清,罚款300元,直至开除。
2)按照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涉及到有关档案及票据资料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5年。
3)办事处主管人员交接时务必交接相关财务资料,事业部总经理监交时一定在确保相关财务资料交接完全后再在监交人处签字。
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业务回款登记册》;装订成册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二联及其他相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