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消毒管理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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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 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 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 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 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篇2:第一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晨间护理要求一床一套、一桌一抹布,扫床套及抹布用后应彻底消毒。体温计(无特殊情况)一律使用腋下体温计,每人一支,用后严格消毒。
2、病人使用的脸盆、脚盆必须使用消毒剂浸泡消毒,便盆使用一次性用品,固定使用,定期用消毒剂浸泡消毒。卫生员应熟知消毒方法。
3、hbsag、hbv、hcv-rna、sgpt、hiv等化验阳性者都要实行床旁隔离,做到床头有标记;对于以上项目检验阳性的产妇应备隔离产房或床及隔离婴儿床,病人、产妇、婴儿用过的被服、尿布、便器等必须进行消毒。
4、各种治疗室、手术室、导管室、换药室、母婴同室、供应室等要定期消毒,每月进行一次空气培养,紫外线消毒应每天进行登记,每年两次检测紫外线灯管强度,低于70µw/cm2的灯管禁止使用。
5、治疗室所用物品定期消毒,并写明消毒日期,开启后有效时间为24小时。浸泡无菌器械的容器,要求每周高压灭菌两次,消毒剂液面达到容器的1/2-2/3。持物钳(镊)每周高压灭菌两次,做到定时更换。
6、一律使用一次性密闭式输液方法,急诊室、手术室、儿科特殊情况时可例外。
7、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由供应室统一回收处理。
8、中心采血室和化验室采血时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剩余血、便等标本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
9、注射室做到注射时一人一针一管,有洗手药液和设备,接触病人前后洗手,经常消毒,每月自检一次。
10、放射科、口腔科一律使用一次性口杯,口腔科使用的牙钻按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定期对牙钻进行检测,不得检出肝炎和爱滋病病毒。
11、康复科使用的针灸针一用一灭菌,病人皮肤要消毒,无菌针存放合理。
12、婴儿用品要一婴一份,一用一消毒,尿布不与其它敷料、被服混洗,用前先行高压消毒。
13、麻醉科使用的麻醉物品做到一人一消毒灭菌。
14、氧气湿化瓶和吸氧管每周消毒一次,做到一人一换,湿化瓶每日更换液体,吸痰管一次一更换,雾化器罐、口含嘴(面罩)、螺旋管一人一消毒;气管切开的内套管6-8小时消毒一次(根据病情可适当缩短时间);人工呼吸机一人一消毒,做好终末消毒。
15、各种引流管(袋)按规定及时更换,定期消毒。
16、凡接触病人伤口、皮肤等物品、器械一律采用对乙肝病毒有效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17、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并定期做细菌培养,监测消毒效果,对乙肝、丙肝病人使用和的器械,应有特殊处理。
篇3:学院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学院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二、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三、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四、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及非直接入口食品用具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 “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七、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消毒柜应保持正常运转,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八、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九、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作好每次消毒记录。
篇4:学院物业中心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学院物业中心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
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七、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
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
篇5:学院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学院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二次供水设备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两次。
3.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 间、地点、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4.清洗消毒所使用的各种消毒剂、除垢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消毒剂必须合法,除液氯和氯气外,均须获得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方可使用。
5.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并将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归入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