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1. 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 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资产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具体岗位工资标准由行政人事部每年根据社会总体收入水平、公司业务经营增长情况进行设计并调整,经公司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工资信息。
第三条 员工岗位工资等级视考核情况升降,具体见考核制度。
第四条 员工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五条 公司薪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
篇3:资产管理公司考勤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因工作原因未打卡,事后说明事由,并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每周六、周日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值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第四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未打卡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一)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 1、10分钟以内罚款5元;
2、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
3、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
(二)早退: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1、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罚款5元;
2、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下班者,罚款10元;
(三)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假期满后未续假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旷工扣款: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2倍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扣除本月全部工资,情节严重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直至予以开除处理。
第五条 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与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每月月底核准员工出勤情况,据此核发工资、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准表。
第八条 请假制度
(一)公假
1、法定假日:以政府公布的时间为准。
2、经公司批准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
3、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原则上不准超出当月。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行政人事部批准,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批准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提前一天填写休假申请单,送交主管领导签字后上交人事部门存档;擅自休假者,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他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
3、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7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婚假为带薪假。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3天假期。
5、产假、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产假:按照国家法规可休假90天;男员工7天陪产假,假期为带薪假。
6、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坚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三)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批准者,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不足半天者,按小时扣除工资。
第九条 说明
1、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制度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监督权、第一负责权、归公司综合部所有。
篇4:资产管理公司聘用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聘用制度
第一条 人员编制
每年十月前,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编制草案并征求各部门意见,经公司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年度中各部门需要增加编制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后,经公司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招聘工作计划
行政人事部根据人员编制和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意见后起草招聘工作计划,包括费用预算、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经公司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招聘的组织与实施
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公司所有人员招聘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活动需求配合行政人事部参与招聘活动。
第四条 招聘程序
行政人事部根据待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制作招聘条件要求。
行政人事部通过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分公司人员招聘由地区负责人协助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收到应聘人员简历后,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初步筛选,对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待聘岗位直接上级进行初步面试。
对于初步面试合格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第二轮面试。其中部门负责人除主管副总面试外,还须经总经理面试。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新员工入职事宜。
第五条 应聘人员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复印件、资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人事档案状况等。
第六条 应聘人员要求
招聘过程中应对应聘人员的思想状态、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体现以下几个要求:
1、为人正直,作风踏实,有工作热情;
2、专业对口,基础扎实;
3、有专长,基本素质好,有培养潜质;
4、认同公司的文化氛围,愿意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第七条 新员工入职手续
根据行政人事部通知时间,新员工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报到,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人事部将新员工分配到用人部门。
新员工直接上级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导引,介绍公司情况及相关人员,熟悉公司环境。
第八条 员工试用及转正
新员工自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间,公司不办理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调动,试用人员只享受公司确定的试用工资及部分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转正人员须提交申请报告,主管上级根据试用人员的思想素质及对公司的认同感、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提出转正、延长试用期、不予转正等意见,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主管副总批准。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主管副总批准。
经批准转正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并享受公司正式的福利待遇;延长试用期的,办理继续试用协议,继续在原部门试用;不予转正的,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和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公司副总批准可以提前转正;试用期间,表现较差或有重大失误的,主管上级提出辞退意见,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主管副总审批后予以辞退。
有突出才干,长期工作经验以及综合素质强的应聘人员,经考核,报主管副总批准,可免于试用,直接聘为公司正式员工。
试用人员转正后,行政人事部将转正日期、转正定级等结果告知该员工,转正人员应立即着手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等有关事宜。公司原则上负责员工转正以后的保管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费用。
在各地分公司等驻外机构工作的当地正式员工原则上人事关系转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由公司负责档案管理费用。
第九条 劳动合同
员工转正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 内部职务调动
对空缺岗位在公司内部人员间进行调动调配的,由行政人事部征求个人、相关岗位主管领导意见后,提出调动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同意后进行人员调动。
员工的岗位调整应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尊重部门及个人意愿的情况下进行。个人意愿和部门安排有矛盾时,应服从部门安排。
岗位调整时,员工应积极办理好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 临时用工
公司根据需要聘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临时性工作人员工资支出按相关费用管理规定审批。
第十二条 职务变动
员工职务晋升或职务降免的,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建议,行政人事部组织考察,经公司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发布任命或免职文件。
篇5:大学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是完成后勤保障工作的物质基础,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维修间、值班室、仓库、宿舍等。
2、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洒水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3、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4、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电动机、给水配管设备。
5、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6、办公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字机、电话机、碎纸机、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等
7、家具设备:读写家具、储放家具、坐息家具
8、其他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影视播放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一)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分开进行。
1、采购:由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负责。
2、管理:由办公室总负责,并按使用性质分配各中心协助管理。
⑴、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设备、家具设备等办公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⑵、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配置家具、电器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保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⑶、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对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等计算机网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⑷、教室管理中心、多媒体技术部负责对多媒体设备、通信设备等电子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⑸、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对影视播放设备等功放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内容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2、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3、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4、每年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增加
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流程
1、购置固定资产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写清申请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所有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2、“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各中心主任及处长批准后,报至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安排采购。
3、固定资产到货后,先由各具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一份交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备存。
(二)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后勤管理处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移出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份),并签字确认。
2、移入部门在“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上签字,落实新的使用人并签字后,交到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3、具体管理部门凭“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保持原有固定资产的编号,填写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
4、具体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交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移入部门最后负责分检“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5、“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第一联由原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办公室留存,第三联由移入部门留存,第四联由接收人留存。
六、固定资产的使用
1、后勤管理处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2、后勤管理处内部机构调整时,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新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人一起进行该机构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的协管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原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有关人员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4、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或退休时,须交清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维护
1、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特种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2、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批。
3、借出单位收回出租、出借的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处。
4、对后勤管理处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5、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玩忽职守、发生被盗、遗失、人为损坏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失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报办公室和处长审批。
2、经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处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要对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更新。
3、办公室依据学校资产管理处最后的处理结果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对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进行调整。
4、被窃固定资产的报失,要由使用部门写出被窃报告,经校保卫处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及时进行报窃登记,并整理好原始资料存档。
5、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或报窃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因违反操作规程、管理失职或故意破坏等原因时,要认真查明事实真相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6、赔偿责任的认定,由使用部门提出报损、报废或报失报告,写明责任人违规实情,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作出赔偿金额、行政处分初步意见,再由后勤管理处办公会议确定处理意见,并及时通告责任人。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后勤管理处每年年末清查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执行。
2、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面、实物核对一致。
3、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中心主任和处长批准后,办公室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内容进行更新。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