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以上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从业人员经过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销售出的危险化学品要进行登记。
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符合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
不得销售非专业厂家的产品。
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所销危险化学品要包装完好,且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不得销售剧毒化学品。
篇2:x村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某村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以下简称“危险物品”)行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危险物品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和我镇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危险物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行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强化源头管理,促进本村危险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20**年12月底前,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等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水平,其中有25%以上企业达到a级水平;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使用15种危险化工工艺〈详见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6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学品和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等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水平,其中15%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法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坚决予以关闭(取缔)或搬迁。
三、整治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重点是液氨、液氯、剧毒品、水煤气使用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月使用量超过1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使用单位”);
(三)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企业;
(四)液化气(天然气)经营、储存企业;
(五)民爆物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六)危险物品运输企业;
(七)使用过氧化甲乙酮(白料)的树脂生产(石材加工)企业;
(八)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单位;
(九)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管道)、仪表仪器和特种设备。
四、职责分工
负责对本村辖区内所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调查摸底登记表》的内容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和汇总,并分别报送镇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办;对安全生产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对辖区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分类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并将基本安全信息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检查、督促、指导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按整治方案要求抓好安全隐患(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做好本辖区危险物品从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等级变更情况及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种工作数据的收集统计和报送。
村安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和组织协调,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上报镇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关闭(取缔)或搬迁;对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督查和验收。
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上述9项整治范围《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调查摸底登记表》的调查摸底情况,对所监管行业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汇总情况,报送镇安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重点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重点使用单位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其他单位)应逐家进行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应报送镇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并向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对所监管行业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各从业单位的基本安全信息报送镇安办并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重点从业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检查、督促、指导各从业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促、指导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按整治方案要求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整治任务及时序安排
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5月份开始至20**年2月底结束,分调查摸底和动员部署、分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5月-7月中旬)
我村在以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新核实并全面掌握本辖区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包括: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使用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危险物品废弃物处置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较差的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从业单位名称及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工厂<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方式是否进行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危险物品单位建设项目是否落实“三同时”制度;危险物品单位是否还在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涉及15种危险工艺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危险工艺进行自动化改造等),应逐家进行登记造册(详见附件3),并于6月30日前报区安办汇总。各镇(街道)安办、石化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
区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于7月25日前将《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调查摸底数量统计表》、《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存在问题汇总表》报区安办汇总,以便及时上报市安办。
要广泛开展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动员和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标语、板报、会议、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知识;根据镇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安全整治氛围。
(二)分类整改阶段(7下旬-12月底)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进行全面对照排查,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整改。督促指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国家明令的落后工艺设备;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级别评定标准8项要求建立企业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流程各环节、各岗位安全行为,特别要严格对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生产、储存装置(包括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措施进行整改;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对需要检测检验的压力容器、仪器仪表、防雷防静电、特种设备等项目进行检测检验并达到合格标准;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按规定要求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涉及15种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危险工艺装置按要求进行自动化改造;坚决关闭(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深化整治,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防火灾、爆炸、泄漏、污染等事故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月—2月)
配合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对全村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应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20**年1月底前,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和规范管理的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和验收,并做好迎接镇安办的督查和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督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各种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计划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重大危险源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关键工作岗位及重点工程制定应急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提高企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8项要求建立内业资料和相关工作台账,实施规范化管理。区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石化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本行业、本辖区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分行业、分等级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滚动监管。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重点使用单位完善报警、监控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条件。按照“逐个排查、认真整改、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的总体要求,邀请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评价;积极引导企业选择和聘用安全生产专家帮助查找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加大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重点使用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对整改无望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通过“转、停、搬、关”等措施,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化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做好建设项目设立许可、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安全“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对未经“三同时”审查已擅自完成建设的项目,要从严查处并责令其完善批准手续。同时,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协调解决迁建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建设项目尽快投产。
(四)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对无证生产经营、违规储存、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处罚或关闭(取缔);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污染严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企业;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避免安全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对生产工艺、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以及压力容器(管道)、仪表仪器、特种设备未按期检测检验或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经安全评估后确认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火灾、爆炸、泄漏、污染等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要依法依规责令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应强制进行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要强化对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公路运输通行证
制度、剧毒化学品运输准运审批制度、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申报及审查制度,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人从事危险物品运输活动。
(五)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和涉及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工作。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达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学品和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15 种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年底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要督促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安装单位,抓紧落实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并于年底前尽快安装、调试和验收;需要检测检验的压力容器、仪表仪器和防雷防静电等项目,应进行100%检验检测,保证自动化改造达到标准要求。特别是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裂解、聚合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不论是否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都要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esd),基本实现自动化控制,有条件的企业还要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
(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要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规划,督促安全距离不足特别是位于城区中心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尽快组织搬迁,争取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实现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降低流通领域安全风险。要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企业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快速堵漏等先进技术;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安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液态烃、液氯、液氨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应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设置紧急切断阀、装备安全联锁装置。要按照新颁布的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gb18218-20**),重新组织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安全评价报告的辨识结果,对属于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及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岗位的监控;同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编制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应用科技手段的安全监管水平。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或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环节中,要依托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特长和安全技术协会、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切实提高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要采取专门培训、参观学习、跟班见习或以会带训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对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危险物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安全作业规范与标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危险物品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的行政能力。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重点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含分管技术、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至少要有1人以上具备化工专业大专学历,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专业大专或高中以上学历,以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八)建立和完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配合、参加危险物品安全监管部门、专家组成员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交通、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危险物品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与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结合起来;同时要组织对本辖区各行业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扎实有序开展整治工作。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对不配合工作、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开展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监察部门要予以效能告诫;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化整治过程中,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升级。要及时将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三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镇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沟通。在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村党支部、村委会
20**年6月3日
篇3:学校检查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通知
学校关于检查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通知
各班班主任:
为了保证学生在校的安全,为了深入推进“创建文明校,争做文明人”教育活动的深入进行,进一步维护校园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各班班主任要召开《不私藏管制刀具和危险品》主题班会,和学生一起学习《关于不私藏管制刀具和危险品的承诺书》,并与学生签订责任书。同时,组织各班安全员对本班学生进行抽查和自查,对查处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交学校安全办。本项工作在周三完成。记为一项工作任务,望各班主任认真完成。
**市第**中学安全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