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
(2)按照规定提取、提供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药品和季节性保健品的合理开支。
(4)按照规定做好安全投入资金台帐。
(5)做好本部门的安全防护工作。
篇2:工程部长安全职责
工程部长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相关安全规定,制定或审查桥梁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2)参与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审,保证落实“三同时”,确保施工项目不留安全隐患。
(3)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情况应及时制止,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6)负责规定权限内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篇3:机物部长安全职责
机物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负责制定和修改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对建筑安装设备、工程机械、施工机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根据工程设计所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提供质量检验证书。
(4)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组织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材料和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5)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特别是雷管、炸药)严格执行入库和发放制度。
(6)特种设备证照、设备状况、鉴定等的管理